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章 建筑行业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8年 5月,在原房地产管理处的基础上建立抚远县人民委员会建设科。县政府迁出抚远
镇后,城镇的基本建设由抚远渔场自行管理。 1962年,基本建设(渔场内)行业职工 43人,1965
年45人。1966年4月县人民政府迁回抚远镇后,基本建设由县工交小组、工交科负责。
1973年5月成立县建设科,主管全县基本建设工作,1980年3月易名基本建设委员会,1984
年1月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85年,局内设有建工股、政工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环境保护办公室。所属单位有
建筑设计室、房产管理处、城乡建设规划处(内含市政工程队、卫生队)、自来水公司、地方国
营砖瓦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建筑材料(供销)公司。
职工达2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