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伪满时期商业
第二节 伪满时期商业
1936年(伪康德3年),县内有商号近40家。1939年(伪康德6年)有商号36家,其中县城有永
发祥、公盛永、同义祥、魁发永、天合利、和顺祥、永兴福、永聚恒等 8家,海青镇有春生聚、
永顺魁、日升东、广泰恒、‘鸿太祥、永和兴、东茂昌、增顺记、福泰祥等 9家,太平镇有裕
丰东、和盛永、庆聚永、同兴东、义兴隆、公和成、恒家福等 7家,东安镇有同忆恒、同和永、
同和昶、天德厚、赵记、智远泰等 6家,勤得利有德生厚、王松年两家,另外县城还有永盛德
药店和隆茂昌糕点铺。1939年(伪康德 6年)后,由于日伪统治者强化对边境的治安管理,强行
集家并屯,以及《重要物资专管法》、《小麦及面粉统制法》、《物价物资统制法》、《物价
停业令》等的颁布和实施,使全县商业受到重创。其后,“满洲必需品株式会社”和“消费组
合”的成立,更使许多生活必需品受到控制。各家商号均失去货源,濒临倒闭。太平洋战争爆
发后,物资更加缺乏,配给棉布逐渐由30尺降为10尺,最后以更生布代之。烟、酒、糖、酱、
醋、茶和各种炊具更无处可买,到1944年,全县有30多家商号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