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三章 国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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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初期,由于抚远县允许种植罂粟,伪财政部禁烟总局在抚远设立了专门经营收购鸦片
的商业机构——“大东公司”,1937年(伪康德 4年)后公司撤销。与此同时,县辖太平镇还建
立了大商号“公济号”,经营布匹、粮油、百货、书籍、西药等商品,资金约万元,但由于赊
欠太多,亏损过大,不久即倒闭。抚远解放后,1947年秋,抚远县成立第一个国营商店——为
民商店。主要经销布匹、面粉、烟酒、日用百货等商品。为解决群众无钱买货的困难,经县政
府研究,允许居民以鸦片代货币购物。1948年春,县政府组织收购鱼品运销富锦,从而解决了
群众缺钱的困难。1948年夏秋时节,商店关业。
建国后,1952年抚远县成立国营理发店、饭店(称大众饭店)各1处。1956年 10月,黑龙江
省为抚远县投资30万元,在县供销社的基础上,成立抚远县国营贸易公司。
1969年以后,相继成立百货、五金石油、医药、生产资料、土产、烟酒和服务公司。1976
年,生产资料公司和土产公司划归供销联社。同年,增建食品公司和蔬菜公司 (两公司合属办
公,独立核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自1982年起,国营商业企业普遍
推行“定额承包、超额分成、工资浮动、联销计酬”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层层签定承包合同,
形成各级紧密相连的责任制体系,使责、权、利与每一个职工挂起钩来。由于贯彻了按劳分配
的原则,兼顾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调动了企业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销售额从1978
年的387万元提高到1985年的801万元。但是由于抚远县市场小,群众购买力有限,加之全县商
业网点大幅度增加 (1985年底全县商业网点共289个,从业人员1 60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的63
个1 077人,集体所有制的38个 309人,个体188个215人),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营商业本身存
在的问题,经营情况始终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