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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险

第五节 保险




  1983年,县人民银行设保险股,开办保险业务。

  1984年10月,在原保险股的基础上,成立合江地区保险公司抚远县支公司,有工作人员 4
人。当年先后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运输保险和其它保险。到年
底,保险费收入7.6万余元,理赔支出4万余元。

  1985年, 公司机构逐渐健全,内设人事秘书股、计划财务股、综合业务股,人员发展到6
人。全年保险费收入在1984年基础上翻了一番,金额达15.7万元。其中,企业保险户数增加到
61户,保险费为3.3万元,家庭财产保险增至28户,机动车辆投保量达到355辆,保险费为10.4
万元,人身保险费2万元。当年新开办中小学生平安保险,全县投保学生达3 067人,占全县中
小学生的61%,保险费为0.92万元;新开办船舶保险,投保船只为17艘,保费为1.6万元,全年
赔案率占38.2%。

    1984、1985年抚远县保险业务情况

  表9—23                        单位:户、起、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