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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货币

第六节 货币




  清末、民国、伪满时期货币 1910年(宣统二年),地方普遍通用俄羌洋,官方通用库平银。

  1921年(民国10年)前,地方流通货币有羌洋、日本金票、银元、吉洋、哈洋等。

  1922—1930年(民国10—20年),地方通用哈洋、东三省银行货币、交通银行货币、中国银
行货币、边业银行货币、黑龙江广信公司货币。但苏联货币卢布、日本正金银行货币 (俗称金
票)、清末的铜币、袁世凯头像银币仍在流通。同时尚有鸦片代用货币流通(每两相当于1.8—2
元)。

  1927年(民国16年)之后苏联卢布贬值,当地使用时,只能以每卢布兑换哈洋2角或3角,1931
年(民国20年)后,地方不再使用。1934年伪满洲国发行货币后,其它各种货币停止使用。

                   货 币 比 值
  表9—24



  1945—1949年末货币 抚远光复后,从1946年至建国前,抚远县金融市场场昆乱,流通中
的货币种类繁多,主要有:红军票、东北流通券、地方银行流通券、日钞、朝鲜钞以及伪满币
等。以县城抚远镇为例,红军票约占流通量的40%,东北流通券约占20%,地方银行流通券 (富
锦县下江银行“支票”)、合江票(合江省合江银行于1946年 1月发行的合江地方经济建设流通
券的简称)约占8%,余者为日钞、伪满币和维持会的“便条子钱”。

  建国后货币 1951年 4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开始使用新中国唯一的合法货币一人民币。
从而限制了外币、金银的流通和私自买卖,制止了金融投机活动和制造假钞的不法活动,稳定
了金融市场。是时,人民币面额分5万元、1万元、5千元、1千元、500元五种。

  为了健全我国币制, 克服旧人民币面额过大、票面价值过低、 不便核算和流通的缺点,
1955年 3月,国家开始发行新版人民币,新版人民币以元为本位,面额分为壹元、贰元、叁元、
伍元、拾元、1角、2角、5角、1分、2分和 5分等10种版面。辅币中的1分、2分、5分除纸币外,
还有等额的铝制铸币。铝制铸辅币于1958年在抚远县发行。1980年,国家又增加发行壹角、贰
角、伍角铜铸币和壹元镍铸币。

               1966—1985年抚远县货币流通情况
  表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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