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狱 监所 1915年(民国4年),绥远县知事邝广为整顿治安,修建监狱 1栋(草房3间)。1927年,原监
狱翻建,扩建成 5间,为铁盖土坯墙监房。监狱警卫由县游巡队担任,游巡队长兼作管狱员。
1929年,始称抚远县监狱,监狱所需各项使费均由吉林高等检察厅拨发。在押犯人经常参加县
署的卫生清扫,杂物搬运,维修房舍,种菜等劳动。当年由于中东路事件爆发,县监狱在押重
犯移送依兰监狱。
1934年(伪康德元年),设抚远县监所,先后受伪吉林高等检察厅、伪哈尔滨高等检察厅、
伪牡丹江高等检察厅管辖。是时县监所占地72平方米,刑务费月平均伪币180元。设主任看守1
人,看守2人,处3年以下刑期的犯人由县监所监押,重犯送伪依兰监狱。县监所管教人员和看
守人员经常打骂犯人,克扣囚粮。1945年8月9日,伪县监所被炮弹炸毁。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成立看守所,当时属抚远县人民法院管理。1951年末看守所划归公
安科管理。从1950年至1985年,抚远县看守所一直为“三所”(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合一
单位。主要负责收容、审查、遣返社会闲杂人员,对违犯社会治安条例的人员进行拘留审查,
依法羁押罪犯。县监所对在押人犯实行“教育、感化和改造”。在做好收容、拘留、拘役人员
生活管理的同时,配合审讯,对收审人员进行形势教育、法制教育、政策教育、前途教育以及
对犯人的认罪服法教育。
民国时期历任警察所(局)长
表11—1
伪满时期抚远县警察局历任局长
表11—2
附录1: 日伪时期伪警宪特的罪恶
“九一八”事变后,1934年春伪抚远县公署成立。到1945年 8月,全县人民在日伪政权的
反动统治下煎熬了十几年,现将这段情况综述如下:
严酷的政治统治 伪警宪特组织 伪政权建立后,原抚远县警察大队改为警务局,下设警
务股、司法股、特务股。同时在抚远城区、海青区、蒿通区、太平区、勤得利区设立警察署,
在别拉洪、东安镇设两处警察分驻所,总人数约200人左右。1936年 12月,伪警务局改为警务
科。1939年 4月建立抚远县国境警察队。伪警察本队长由日本人副县长兼任,下设队务、保安、
特务三大股。1940年以后,又设立高级特务组织一保安局特殊谍报班和指纹管理室。
伪抚远国境警察队机构
工作任务
①防苏、防谍报;
②打击抗日联军及其它抗日队伍,搜捕抗联潜伏人员;
③特务股主要在民众中搜集反满抗日的情报,以便实行逮捕和镇压;
④指纹管理室则配合日本宪兵队提取全县伪职员工及居民的指纹以备统治。
统治罪恶 1935—1938年间,日伪当局为了巩固自己的反动统治,确定了以“讨伐抗联”
为重点的统治方针,并根据这一方针对县内反满抗日的民众实施血腥镇压。1938年春,小河子、
宋家店等处约百余名群众越境不成被逮捕入狱。同年 4月,日伪警察在芦清河大泡子追杀无辜
群众,打死韩庆堂等9人;5月,日伪特务在勤得利南90华里处包围并打死抗联战士5人。
1939年后,根据日伪制定的“三年肃正计划”大纲要求,日伪统治者进一步确定了加强对
抗日联军的扫荡,扩充情报网,检举抗联潜伏人员和通信人员,收缴和取缔民间武器,强化保
甲连坐,增设特务据点(松江浴池)、归大屯等一系列方针和手段。在归大屯中,日伪统治者采
用强制手段迫使农民迁移,毁地 700余垧,烧毁房屋数百栋。1942年,日伪统治者将县辖区内
的赫哲族人强行归进三个部落。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变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被破坏加之疾病流
行,到1945年8月抚远光复时,原一部落赫哲人77人,死18人,二部落 51人,死19人,三部落
109人,死35人。1943年日伪政权又将第一次并屯后遗留在外的 164户居民582口人强行归入指
定村屯。
据统计,自实施“三年肃正计划”后,到1943年的五年间,日伪警察先后枪杀无辜群众达
50余人。
1943年(伪康德10年) 3月,按照佳木斯日本宪兵队本部汇集各方面情报拟出的黑乌两江下
游防谍名簿和《肃正工作计划》,伪三江省日本特务机关头子佐藤带领佳木斯日本宪兵队本部、
富锦县宪兵队分队、同江县宪兵分遣队抽调的20多名特工人员分赴抚远县海青镇、国富镇和东
安镇,对疑为苏谍人员实施大逮捕。宪兵队本部特务负责东安镇、富锦宪兵分队负责国富镇,
同江宪兵分遣队负责海青镇。本次逮捕历时 1个月结束。被捕人员被送往海青镇“佐藤洋行”
(日本特务据点)进行关押,然后分批用轮船解去佳木斯日本宪兵队本部和伪三江省警务厅。
1944年5月,日本特务机关又在本县辖区进行了第二次大逮捕,历时4个月,于10月份结束。
据统计在这两次大逮捕中,抚远县被抓走65人(其中东安镇12人,国富镇27人,海青15人,
小河子 11人)。另外在集中逮捕之外尚零星抓捕40余人。1945年光复时,已知被捕死亡者7人,
当特务的1人,生还者24人,其他人下落不明。
伪满后期,日伪统治者面对即将来临的厄运更加疯狂,对人民的镇压更加严酷。1944年11
月,下达了对39名被监视的中国民众在战时要实行秘密处绝的命令。1945年 3月,在伪区队长
以上会议上,确定了彻底取缔反满抗日思想,围剿抗日联军,禁止收听苏联广播,取缔敌对性
宗教活动,对教师、学生的反满言行要坚决予以镇压等一系列反动方针。
严厉的思想统治 日本侵略者占据抚远后,即着手进行奴化教育。1935年根据伪满洲国文
教部令,在新教科书编印之前,各学校均以《四书》为课本,而日语则为必修课,在教学中,
着重灌输“忠于君、孝于亲”、“日满一德一心”、“民族协和”、“日满亲善”等思想。1937
年以后,伪满当局又下令以“建国”精神为基础陶冶人格,养成忠良国民,虔心诚意崇拜日本
天皇和满洲皇帝;赞颂“日满亲善”、“民族协和”、“王道乐土”等。又命令各学校都必须
要求学生背诵伪满洲国皇帝的“即位”和“回銮”两篇诏书,以加强奴化教育。伪满后期,日
本侵略者又强迫学生背诵“时局诏书”和“国民训”两篇文章,灌输关于所谓“大东亚圣战”
必胜的思想。同时,要求各学校学生要定期参拜建国神社,以达到使其忘掉民族意识的目的,
从而为永久地侵占中国东北奠定思想基础。另外为了消磨青少年学生的斗志,在各学校教育中
还渗透了法西斯教育。教师可以殴打学生,高年级学生可以打低年级学生。
日本侵略者除了控制教育这块阵地外,还在其它方面全方位地实施思想统治。在抚远主要
是利用协和会和忠善堂劝戒烟酒分会来进行奴化教育。日本侵略者称赞协合会是建立精神的、
思想的、教化的、政治的实践组织。抚远县协和会成立于1943年,伪县长任会长。协和会成员
有伪行政机关的头头和各村屯保甲长及绅士。同年又建立了协和义勇奉公队,挑选当地青年30
余人进行精神训练、军事训练、技术训练、勤劳奉仕。1944年 6月,抚远县理善劝戒烟酒分会
以举办戒烟公斋为名,在白云寺演出了一幕为行将就木的日本侵略者和伪满洲帝国招魂的丑剧。
祝愿“大东亚共荣”,“满洲帝国万岁”。并把所收13 650元资财送交伪官方作飞机献纳,所
谓“表教化团体热心有益于国家”。
但是,尽管日本帝国主义以各种方式对中国人民进行奴化宣传和思想统治,历史规律却总
是改变不了的。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终于走进了自掘的坟墓。
经济掠夺和经济统治掠夺土地 为了永久地霸占中国东北地区,1938年以后,伪县公署与
日本满洲开拓株式会社,趁并屯之机大量低价收购民有土地,进行土地掠夺,为使掠夺合法化,
伪县公署组成了“抚远开拓垦地整备委员会”,专门负责收购土地工作。土地做价,一等地31
元/垧,二等地30元/垧,三等地24元/垧,二荒地一等2元/垧,二等 1元/垧。据统计,1939年
日本侵略者先后三次在抚远收买土地225 846公顷。
压榨农民 日伪统治者对农民的压榨是残酷的。不论新开地还是升科地都需交保甲费,每
垧20元,若种罂粟则需交鸦片20两/垧,合吉洋 30元。另外,每垧地尚要交地方捐10—16元,
交官税 10元左右,而担负出荷量的地所交更多。1943年仅东安村的出荷任务就达551吨。1944
年全县出荷粮任务是 828吨。这些粮食基本上等于白交,农民所获报酬甚微。据档案记载,是
时日伪官方给出荷粮谷的报酬是伪币12元/吨,约合棉布 25尺、棉花1市斤、线2支。并且不管
丰欠,出荷任务一点不能少,即使欠年也须用青菜或马草顶上。
扼制商业发展 伪满初期,县内商业较为发达,商业网点遍布各较大村屯。东安镇、海青、
勤得利、抚远街有大小商号40余家。伪满中期以后,各商户由于无货可进、警察特务勒索以及
人民生活必需品均由日伪建立的消费组合(1940年后改为“生活消费品配给社”)控制,所以经
营每况愈下。到伪满后期,抚远街商户仅剩8家,并且也濒临倒闭。
伪抚远消费组合约建立于1938年以后。粮油之类均按人头供应,至于烟、酒、罐头之类则
一律配给日本人,中国人只能望而生叹。1940年以后,设立“生活消费品配给社”,由日本人
负责,对伪职员工实行配给制。中国人一般配给玉米面、高粮米,日本人则配给大米,每人定
量30斤。到伪满后期,布类、食用油等均无供应。与此同时,伪政府在各村屯也设立了“配给
店”,通常每年配给更生布 8—12尺,棉絮不超过半斤。粮、油之类则无供应。由于宪兵、警
察、伪村长等的盘剥,老百姓真正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霸占渔滩、掠夺鱼品 抚远县的水产品资源在伪满时期也遭到日本侵略者的掠夺。从1939
年开始,日本渔业组合的林谦商店、东亚产业和北满水产、依兰星火开拓团先后挤进了抚远的
捕鱼业。他们组织的大拉网队强行霸占了乌苏镇滩地,进行掠夺性生产。同时,伪兴农合作社
也把鱼产品的收购权控制在手,为日本侵略军筹集军需。日本宪兵特务则用鸦片廉价换取鱼品
进行出售,从中谋取私利。这一时期,渔民被迫迁移到一些穷滩捕鱼,收获甚微。
放纵烟毒 1932—1937年间,日伪统治者以筹集地方开支为由,经伪鸦片专卖总署许可,
抚远可以公开种植罂粟。同时,设大东公司专门在抚远地区进行鸦片收购。罂粟的种植不仅使
抚远农业生产发展受到严重冲击,而更严重的是使部分群众受到鸦片的毒害。是时,抚远县大
约每百人中就有20人吸食鸦片,并尤以赫哲人受害为甚。吸毒的入穷困潦倒,以至于沦为乞丐
暴死路旁。1933—1937年间,全县累计种植罂粟面积达 46 203亩,年平均9 240.6亩。农民种
植罂粟每年每垧地需交70—10元的各种捐税。1934年和1935年,伪大东公司共在抚远收买鸦片
409 905两。1938年,日伪统治者开始禁种罂粟。同年,在全县设管烟所4处,以合法身份定时
定量向烟民供应鸦片烟(即“福膏”),特务机关还利用“福膏”来收买汉奸特务。据老同志讲,
1948年土改时,在东安区清查出一名日伪特务。他为了获取“福膏”极尽告密之能事,先后有
30多人被其诬告而死于非命。
由于日伪反动统治者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经济上对抚远人民实行严酷地统治,从1938年后,
偷越国境寻求自由与和平的人日渐增多。据日伪档案记载,从1938年到1943年全县越境逃亡人
数总计约400余人。
附录2:
伪满时期抚远县伪军、伪警、民众逃亡与日伪反逃亡的斗争
1938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抗
联七军在抚远、饶河、虎林、同江、富锦等广大区域内同敌人进行了英勇地斗争。面对日益高
涨的抗日怒潮,日本帝国主义在边境上实行了强化治安、集家并屯、保甲连坐等措施,对广大
人民群众进行残酷的统治。许多民众不堪忍受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便弃家越境投苏。一些伪
军职人员、文职人员、警察也在抗日斗争的感召下,逃亡入苏,加入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
斗争行列。
1938年(伪康德5年)1月15日夜,抚远县城伪国兵 6人武装起义,枪杀班长后过江投向苏联。
1月24日至3月1日国富镇、小河子、抓吉镇居民共 126人过江投向苏联。4月10日万家店居民30
余人越境逃亡,被苏军阻回,不得已只好分乘几只小木船沿浓江河逆水而上,行至黑菜营附近,
遭到伪警察伏击,交战中,领头人韩庆堂等十几人被打死,其余十几口家小均被捉进县监狱。
11月1日,额图伪屯长张××(抗日救国会员)率全屯居民34人投苏。1941年(伪康德8年)2月1日,
抓吉屯伪屯长吕显亭携其长子吕谦投苏。10月29日蒿通屯伪屯长孙兆德携全家妻小共 7人,越
境投苏。1942年7月7日凌晨,驻东安镇伪靖安军祁连生、国如阜、周岩峰等人,在经过较长时
间的策划准备后,率全连71人举行武装起义。在枪杀傅中尉以下 4人后,乘16只小船横渡乌苏
里江越境入苏,加入正在苏联境内集训的抗日联军。抗日联军领导人周保中、李兆麟等对祁连
生等人的革命行动给予高度赞扬,起义队伍被编入抗联教导旅。根据敌伪档案记载统计,自1938
年至1942年的5年中,抚远县辖区内越境逃亡成功的事件有50起310人,其中,一般民众占48起
239人,其他77人是在抚远县城和东安镇起义越境的伪满洲国国兵。
由于抚远境内兵民的逃亡人数越来越多,在伪抚远国境警察队编制的《防谍谍报完遂对策
中》明文规定,对那些企图越境逃亡者就地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