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于黑瞎子岛为中国领土的文献记载
第二节 关于黑瞎子岛为中国领土的文献记载
历史条约 1860年(咸丰十年)签字的《中俄北京条约》(又称续增条约)是最后划定中俄东
段国界的条约。条约第一条规定:“两国东界定为由石勒喀、额尔古纳两河会处,即顺黑龙江
下游至该江、乌苏里河会处,其北边地属俄罗斯国,其南边地至乌苏里江口所有地方属中国,
自乌苏里河口而南,上至兴凯湖,两国以乌苏里及松阿察二河作为交界,其二河东之地属俄罗
斯国,二河西属中国。”
文献记载 中国历史文献记载 1919年 2月26日,绥远县知事高铎对通江子系属中国属地
并非国际河流一事给吉林省长郭宗熙呈文,指出:凡乌苏里江正流以西及黑龙江正流以南,如
冯德禄小河子、瓦盆窑、达子营小河子、黑瞎子通此四处均在黑瞎子岛上)等处纯为我国领土。
同时指出,俄属伯力黑、乌两江正流汇合处为中俄分界地点,本为天然之界线,即国际上之国
界……。而小通江子既非黑龙江正流,且江流甚窄,浅滩尤多……,可知小通江子绝非界江。
1924年 3月12日,北洋政府驻伯力总领事裘纷铃关于黑瞎子岛的调查报告中指出:黑瞎子
岛在吉林绥远之东北角,为乌苏里江与黑龙江会流处之冲积地。乌苏里江绕于东,黑龙江出于
北,其东北一端成—30度之锐角。两江对岸均为俄土,其东北角适与伯力遥相对峙,南部隔一
小通江子与绥远相连,即乌苏里江之支流,形势险要,土地肥沃,惟小通江水势淤浅,载重轮
船非绕道正流不能人乌苏里江一步。并又指出,在前清光绪年间即有我居民冯德禄等15家散居
于岛上。
俄(苏)国历史文献记载 黑瞎子岛为中国领土,在俄国的诸多历史文献中记载颇详。
1884年俄国出版的《中俄交界图》(1890年洪钧翻译);1891年俄国出版的《尼·尼穆拉维
约夫一阿穆尔斯基伯爵传》一书所附的地图;1895年俄国出版的《百科辞典》第 29卷192—193
页之间“中华帝国地图”及第58卷740—741页之间“西伯利亚地图”;1895年出版的俄国皇家
地理协会副主席谢苗诺夫主编 《美丽的俄罗斯》 20卷中的地图;1903年圣彼德堡出版的《军
事地理概论(俄国边缘)》一书的附图;1904年俄国出版的《大百科全书》第10卷770—771页之
间“中国和日本地图”;第16卷520—521页之间“俄罗斯和西伯利亚地图”及第54卷48、64、
80、144、360页之后的五幅俄国地图;1904年俄国总参谋部出版的《远东地图》;1932年苏联
国际旅行社出版的《苏联亚洲部分地图》等等均将黑瞎子岛划在中国版图之中,与历史条约相
符。
1917年,俄国海参崴出版的《沿海、阿穆尔边疆与北海》一书第 4页写道:“陆地国界是
由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确定的……,(国界沿松阿察河)直到乌苏里河,然后,沿乌苏里江到它
与阿穆尔汇合处,在哈巴罗夫斯克,国界转为阿穆尔,然后沿此河而上,直至包克洛夫卡。”
该书附图将黑瞎子岛依条约划在中国,与文字叙述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