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位于乌苏里江的八个岛屿
第二节 位于乌苏里江的八个岛屿
国富岛 1911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绥远县蒿通村公所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抚远县国
富镇管辖,现在归抚远县海青乡管辖。
抚远县渔民曾在岛上建网房子1栋,苏方建草房2栋,并设木制三角架1个。
1912—1929年间,苏方居民在此岛割牧草,每百斤向绥远县蒿通屯大会交税金贰角,中东
路事件后,苏方占据此岛,抚远县居民再未能登岛生产。
现在岛上有苏方设置的航标两座。
吴喜宝网滩岛 1910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抚远县国富镇管辖。现在归海青乡管辖。
1910—1921年,抚远县国富镇居民吴喜宝雇长工在岛上居住,打拉网捕鱼。1922年后,国
富镇居民关占太在岛附近水域捕鱼。1938年后,伪抚远县政府禁止居民上岛生产,以便于边境
管理。1945年苏方将此岛划入警戒线,阻止中国居民上岛生产。1945—1968年间,抚远县四合
屯居民经常上岛捕鱼、砍柴、打猎。四合生产队 6只渔船10余人在此生产。1960年以来,中国
东方红14号客轮,途经四合屯时,在岛下端停靠,接送旅客。
1969年12月23日,苏方边防代表卡瓦廖夫在肇兴会谈时对此岛提出争议。
蒿通夹信子岛 1930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绥远县蒿通大会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蒿通村
公所管辖,现在归海青乡管辖。1946年前,航道在岛苏侧,1946年后,苏单方将航道改在中国
一侧。
1930—1937年,抚远县蒿通居民郭文歧、王凤龙、杨洪滨、王凤德、张锦芳等十几个人每
年冬季都上岛打桦子。1937—1945年,禀官差上岛打桦子的有隋祥胜、郭文歧、王占德、赵云
喜等20多人。同时,在这期间,每到秋季渔汛季节,蒿通居民都在岛附近捕捞大马哈鱼。1945
年以后,在岛附近捕鱼的船只最多达40余只,100余人。
1957—1959年,苏边防军在岛西侧插界条,将岛划入苏方警戒线,阻挡我居民上岛生产。
这期间,苏方居民5~6人于春秋两季上岛捕鱼。1969年12月23日,中苏双方在肇兴会谈时,中
方代表通知苏方,中国渔民将上岛生产,苏边防代表卡瓦廖夫未提出异议。
木城岛 1910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绥远县海青渔场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海青村公所管
辖,现在归抚远县海青乡管辖。
1912年前,海青居民周祥洪、徐茂金、杨福、周老六在岛上开买卖,挂“利兴号”字号。
1936—1939年,抗日联军李老六等 3人在岛上居住。1939年日伪并屯时,岛上居民被迫迁走。
1945年以来,抚远县亮子里屯、海青村的居民一直在此岛上砍柴,在其附近水域捕鱼。
1969年12月23日在肇兴会谈时,苏方代表卡瓦廖夫对中国居民上岛生产未提出异议,然而
一个月后,即1970年 1月25日,抚远县海青公社16人上岛捕鱼,苏方在会晤时,向中方提出所
谓“抗议”,并于同年2月4日在肇兴会谈时,苏方代表卡瓦廖夫一反常态,对此岛提出争议。
刘才夹信子岛 1926年前形成。民国初期归绥远县海青渔场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抚远县
海青镇公所管辖,现在归抚远县海青乡管辖。
1926年前,本县居民刘才在岛上居住,以种地、砍柴、捕鱼为生。与此同时,抚远县亮子
里屯居民也经常上此岛砍柴、捕鱼。1937年,亮子里屯居民陈金山、于大拴、王庆林等十几人
在此岛挖柳树苗五船栽植于海青屯门前。1937年以后,海青村、亮子里屯的居民一直把此岛作
为砍伐烧柴、捕鱼、打猎的生产基地。到1970年,海青村、亮子里屯的居民侯汉林、张国跃、
张永安等人仍在此岛从事各项生产。
1945—1948年,每年冬季苏边防军都在岛西侧插界条,将本岛划入苏方警戒线内。此后,
苏方对我上岛生产未再进行干涉,1969年,在肇兴会谈时,苏方代表卡瓦廖夫突然对此岛提出
争议。
小黑鱼泡岛 1937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绥远县抓吉大会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抓吉村
公所管辖,现在归抓吉乡管辖。
日伪时期,日军防守部队经常上岛巡逻,抓吉村居民每年冬季都到岛上打桦子,从事捕鱼
生产。1942年后,抓吉屯居民卜子君、赵子安等人经常在此岛打柴、打猎,在附近水域捕鱼。
1957年夏,抓吉屯居民姜义田、宋福钦二人在岛上盖房一间,住岛捕鱼、加工鱼。1962年,抓
吉屯居民赵同兴、曹伯春等20余人10余只船在岛外侧捕鱼。1959—1969年间,此岛为绥滨县蜿
蜒河渔场捕捞大马哈鱼的生产基地。1960年冬,始有苏方契滨基居民乘汽车到此岛西侧下头捕
鱼,少则2—3人,多则10余人。有时登岛升火取暖。
1956—1960年,苏边防军沿岛西侧插界条,阻止中方居民上岛生产。1964年,中方通告苏
方,中国渔民将登岛生产,苏未提出异议。1969年,在肇兴会谈时,苏方代表卡瓦廖夫对此岛
提出无理争议。
抓吉岛 1906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抓吉大会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抚远县抓吉村公所管
辖,现在归抓吉乡管辖。
1937年前,抓吉村民费守春和一些外地渔民每年在岛附近水域捕捞大马哈鱼。1944年秋,
北岗屯居民李瑞先等人亦在岛外侧下钩捕捞大马哈鱼。1945—1968年间,抓吉村民一直将此岛
周围水域做为捕捞基地。苏方居民在岛外侧下钩捕鱼开始于1959年冬季。1951—1964年,苏方
每到冬季便在岛西侧插界条,将岛划入苏方警戒线。
1965年 5月,开江后中方通告苏方,中国渔民将上岛生产,苏方未提出异议。1969年,在
肇兴会谈时,苏方代表突然对此岛提出无理争议。
永中岛 1921年前形成。民国时期归绥远县乌苏镇管辖,伪满洲国时期归抚远县抓吉村公
所管辖,现在归抓吉乡管辖。
1937—1945年,哈尔滨、佳木斯、依兰等地的捕鱼队,每年都在岛上搭棚住岛捕捞大马哈
鱼。1945年后,抓吉村民卜子君、赵永祥等每年夏秋二季都在岛外侧捕鱼,在岛上加工大马哈
鱼,冬季,则在岛外侧打拉网。此岛做为抓吉村民的捕鱼生产基地一直使用到1969年以后。苏
方渔民在岛外侧下网捕鱼开始于1962年。中国渔民在此岛附近生产,一直未遇到苏方的干涉。
1969年12月23日,在肇兴会谈时,苏方边防代表卡瓦廖夫突然对中国渔民登岛生产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