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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抚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第二节 抚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0年,抚远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和武装科领导组成的抚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要任
务是协调全县武装工作。50年代末,武装委员会撤销。 60年代初改设民兵工作组。1962年3月,
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民兵工作组又改为人民武装委员会。1967年 5月,抚远县革命委员会
成立后,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一度成为县革命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主管武装、保卫、外事工
作,1970年6月撤销。

  1979—1985年,恢复成立抚远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仍由县委、县政府、武装部等有关
部门负责人组成。

             抚远县人民武装部历任领导人名录
  表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