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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扶贫工作

第四节   扶贫工作



  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抚远县对贫困户进行以“扶志气、扶项目、扶资金”为主
要内容的扶持工作,其后又进行了科技扶贫。共投放扶贫资金1.6万元。1983年,对 1个镇6个
公社中的261个贫困户投放扶贫款35 100元。到1983年底,全县 565户贫困户2 975人中,脱贫
336户1 675人,脱贫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9.4%。1984年扶持贫困户432户,放款12万元。1985年,
扶持贫困户 179户,放款75 459元,其中56 906元用于购买籽种、化肥、农药、油料,18 553
元用于购买黄牛、羊、鸡,发展副业生产。年末有13户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