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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殡葬管理

第二节  殡葬管理




  抚远县地广人稀,殡葬向以土葬为主,殡葬改革主要体现在定点安葬和迁移旧坟上。1985
年 3月26日,县人民政府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郑世安任组长。同年,县政府下发
《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 5月,张贴《南山一带坟墓迁移通告》。是年南山一带应迁坟
117个,实迁86个,占总数的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