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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管理教育

第三节   干部管理教育




  行政干部管理 1947年民主政府建立后,机关干部由县委管理。建国后,1952年10月建立
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的管理统一由组织部负责。1956年成立人事局后,干部管理进行了分工,
县委组织部除了管理县委序列的干部外,还管理政府各科局主要领导干部,人事部门则负责对
一般干部的管理。1967年干部统一由县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管理。这一阶段选拔干部主要看其
所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如何,是否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1973年 5月县委组织
部与人事科分设,干部管理恢复正常。

  1978年 6月25日,县委下发《关于干部管理范围的暂行规定》,提出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
是:坚持按照毛泽东主席关于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条件,识别、选拔、教育和使用干部,坚
决反对“任人唯亲”和宗派主义倾向,实行老、中、青三结合。1985年 5月,为了适应经济体
制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需要,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充分凋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中共抚远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关
于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本着“管少、管活、管好”,“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专
业化”和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原则,强调要识别、培养、选拔和使用那些具有较高马克思主
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富力强,
既懂自然科学,又熟悉社会科学;既有政治远见,又有组织领导能力;有胆有识,勇于开创新
局面的改革者。县委、县政府对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做了如下改革: 1、试行领导干部任期
制(每期任职3年);2、实行干部聘用合同制;3、全面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4、建立人才
交流服务中心,合理使用专业技术干部;5、继续下放干部管理权限。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 80年代开始,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走上正轨,按不同专业分别成立
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1981年有统计干部、会计干部、经济干部和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组
织。到1983年9月,全县共有166名专业技术干部获得技术职称,其中“工程师”级16人,“助
理工程师”级52人,“技术员”级98人。

  在开展职称评定工作的同时,人事部门为94名专业技术干部(不含卫生系统)建立了科技档
案,逐年记载其科技成果和业务实绩。

  干部教育 1959年 2月,为了提高党政干部的文化、理论素质,适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正式成立中共抚远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中党校停办。1968年10月改办“五七”干校。全
县先后有两批干部到“五七”干校进行劳动改造。1970年5月“五七”干校撤销。

  1979年2月,重新组建抚远县委党校,对干部、党员进行不定期轮训。1983年4月,中共抚
远县委制订了《抚远县(1981—1990年)干部培训规划》,要求今后要按照“革命化、年青化、
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来建设干部队伍。根据这一要求,到1985年,县委党校先后举办各类
训练班几十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 2 000多人次。同时还输送一批干部到上级党校和各类专业
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