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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图书馆(室)

第二节   图书馆(室)




  1937年(伪康德 4年),伪抚远县公署在县城西山公园内建图书馆一处,有草房五间,占地
180 平方米。但未等设备齐整,即被日本侵略军守备队占驻。不久,伪县公署行政科教育股又
在县公署挤占两间房,分建日文、汉文两个图书室。每年由伪县公署预算拨款 5 000元购书。
图书馆专供日伪公职人员使用,平民百姓无权光顾。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抚远渔场工会建图书室 1个,首次拨款1 500多元,购置了1 000
余册图书。图书室除在室内设20个席位供阅览外,还设活动图书箱 2个,分别在黑龙江与乌苏
里江各生产基地流动使用。1959年春,图书室关闭,藏书全部散失。1961年,抚远渔场工会重
建图书室,购书2 000余册,设图书阅览箱4个,巡回流动于各基层生产单位。

  1966年春,县文化馆接管渔场工会图书室,开展图书借阅工作。

  1980年3月,抚远县图书馆正式建立。县文化馆图书室撤销。

  1983年,上级拨款12万元,建设500平方米图书馆楼。翌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建馆初期有
馆员5人,1985年底有7人。馆内设阅览、采编、借阅、辅导、咨询等5个组。藏书总数2万册。

  1985年底全县有基层图书室34个,其中城镇19个,农村15个,总藏书约21 00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