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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电影院(队)

第四节 电影院(队)




  解放前抚远县的电影放映 1941年(伪康德 8年),伪县公署调进一台小型电影放映机,不
定期地为日伪职员放映宣扬“日本大东亚圣战”的纪录片和“满映”摄制的影片。另外,日伪
统治者还不定期地派“电影队”、“文工团”来抚远进行“慰问”演出。尤其是在日伪反动统
治后期,伪省公署每年开江后都要派一艘大型客船(称“厚生船)携带各类影片来抚远及其它下
江几个边境县进行“慰问”。向人们灌输“日满亲善”、“民族协和”、建设“大满洲帝国”、
建立“王道乐土”等反动思想。

  新中国成立后的电影放映 50年代中期前,抚远县无电影放映机构。只有在通航期间,时
有上级派来的慰问团携带几部影片进行放映,富锦县流动电影队也常到抚远放映,但农村群众
很少有机会观看。

  1957年2月,在富锦县和合江地区电影公司支援下,抚远县电影放映队正式建立,编制2人,
其中放映机师1人,助手1人。为使全县人民都能看上电影,这个电影队经常携带放映机和小型
发电机奔波在乡镇村屯之间,顶烈日,冒严寒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送电影。

  1959年春,电影队随县址迁往同江镇。1961年抚远渔场重建电影队。1964年,增设36毫米
投包式放映机一套,固定在“人民俱乐部”内放映。

  1966年春,增设松花江牌大型放映座机1套,设置在县人民俱乐部,建立起抚远县电影院。
电影院与放映队合一,编制增加到9人。

  1971年初,随着事业的发展,建立电影管理站。同时,增建公办放映队1个,实行站、院、
队合一,编制12人。

  1973年初,国家投资37万元兴建1 300平方米电影院1座,内设1 060个座席。1976年11月
竣工使用。

  1977年,全县有场、社电影放映队9个。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1982年,是抚远县电影放映事业最兴旺时期,人员总编制
达23人。

  1981年放映2 982场,为年初指标的136%;观众达1 907 514人次,为年初指标的159%;总
收入79 559元,为年初指标的111%。1982年下半年电影放映事业走向低谷。

  1985年,由于电视机进入千家万户,致使电影放映总收入下降到 1.1万元,其中县电影院
总放映200场。收入9 000元。1985年底,县电影公司、电影院和放映队人员总编制缩减到16人。
1977年前后建立起来的9个场社电影队也相继解散,县3个公办电影放映队停止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