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教育第一节 普通教育 解放前普通教育 1909年绥远设治时,全境有居民101户,1 003口人,且多属流民,居无
定所。土著赫哲族人皆沿江零散居住,不成乡村。1910年,首任知州席庆恩到任后,认为“谋
民智之开通,必先从教育人手”,遂着手筹办学堂,但终因经费难筹而作罢。1911年 (宣统三
年)秋,知州春融复又筹建学堂,至1914年才在县署西侧建国民学校1所,招收学童16人。1918
年后,因地面不靖,胡匪猖厥,民户迁移,学童散去,学校被迫停课。1920年 4月,学校重新
开办,有学童13人,一年后,又因故停办。到1931年,抚远只有县立初等小学校 1所,男女学
生13人。
1933年(伪满大同2年),抚远有县立小学1所,教员 1人,学生约20余人。县辖各区自行筹
设的学校或私塾学生寥寥无几。1934年(伪康德元年),伪县公署将太平镇、海青的私塾列入预
算,改为县立小学校,并在县城初级小学校增设高级班1个,为两级小学校,另配教员1人,分
班授课。至此全县共有小学4所,学生120人,教职员 6人。各学校仍沿袭民国时期学制,即初
小四年,高小二年。课程设置初小有修身、国语、日语、算术、唱歌、体育、图画,高小则加
授孝经、自然卫生、地理历史等课程。
1936年(伪康德 3年)伪满洲国开始实行“新学制”。在学校体制和教学内容上,都进行了
重大的改变。是时,初级小学改为四、三制,即:国民学校为4年,国民学舍或国民义塾为3年
(大屯子设国民学校,小屯子设国民学舍或国民义塾),在国民学舍或义塾读完 3年的学生,必
须再到国民学校念一年,方能考国民优级。原初高两级小学校改称“国民优级学校”,乡下每
个行政村设“国民学校”一处,县立国民优级学校除校长以外,还增设一个日本人“主事”,
名义为副校长。在课程设置方面,各级学校中日语课被列为主课。为了普及日语教育,在小学
开设了“国民道德”一科,用日语上一半课,把日本军国主义思想和语文混在一起,向学生灌
输“日满协和”、“日满亲善”等反动思想。1937年以后,日伪又将小学教科书由文言文改为
语体文,同时将日语、满语(汉语)合称为“国语”,规定为必修课。删去自然、历史、地理等
科目,甚至教室里不准张挂中国地图。
学制和教学内容的改变是日本侵略者妄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罪恶用心的赤裸体现。
1944年,全县共设有24所小学,在校学生为826人,教师24人。其中国民优级学校2所,在
校学生71人,教师3人;国民初级小学22所,在校学生755人(其中朝鲜小学3所,学生113人,
教师3人)。
是年,伪抚远县国境警察队为了加强对学校的控制,还向部分学校派去了伪警察任教员。
1928—1930年抚远县学龄儿童普查
表17—1 单位:人
注:抚远县政府1930年(民国19年)末报表。
1931年抚远县学校调查
表17—2 单位:人、元
注:摘自《东北年鉴》,民国20年1月24日报表。
1939年抚远县学校教育状况
表17—3 单位:人、元
1944年抚远县学校教育状况
表17—4
注:在总计中:①教师数其中优级学校教师3人,朝鲜学校教师3人;
②学生数,其中优级学校学生71人,朝鲜学校学生113人。
抚远县伪警察官参与教育情况
表17—5 (1944年12月) 单位:人
注:以上两表根据抚远国境警队《特务警察情势报告书》改制。
1945年(伪康德12年)抚远县城国民两级小学校基本情况
表17—6 单位:人、个
解放后普通教育 解放后,抚远县普通教育,经历了从自发到有组织,从小规模到大规模,
从单纯公办到公办民办相结合,并以公办为主的发展过程。建国初,抚远县就改变了以往只有
小学的单一化教育状况。中小学办学数量和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学生入学率逐年提高。中学教
育从无到有,教育投资不断增多,办学条件逐渐得到改善。教师队伍和素质不断提高,到80年
代中期,教育部门依靠自己的力量,向上级大中专学校输送了数十名合格的学生。
普通初等教育 1945年 8月抚远解放后,全县部分村屯群众自发集资,聘请教师,为子女
办起临时小学校,并根据教师意见,定出教学内容。1946年秋,抚远镇民众办起第一所小学校。
1947年4月,勤得利村初级小学成立,同年6月海青屯初级小学也正式成立。
1949年6月,全县公办完全小学2所(抚远镇、东安镇各1所),乡村民办初级小学 11所。
年底,有班级46个,学生总数536名。
1950年,全县有小学校14所,除 2个完全小学外,其余各学校均为四个年级复式授课。在
校生660人,教职工22人。1951年4月,抚远县改为抚远特区,原抚远县东安区划归绕河县管辖,
抚远县小学减少5所,其中完小1所(随东安区划入饶河县),减少学生225人,教员 8人。到9月
24日,加上新人校学生,全县小学在校生444名,其中6年级学生16人,5年级学生39人,4年级
学生57人(含村办学校在校同年级生47人),3年级学生 77人(村办学校在校同年级学生59人),
2年级学生 113人(含村办学校同级学生96人), 1年级学生142人(含村办学校在校生114人;),
又因秋季遭受水灾,又减少初级小学校 1所。本年,全县学校教学工作没有统一要求,各学校
根据学生的接受程度,自行制定教学计划。
1953年上半年,海青小学增设高小班。
1954年,全县有小学11所,其中完全小学3所(公办),初级小学8所(民办),在校生 411人,
公办学校学生268人,民办学校学生143人,完全小学分别设在抚远城区、勤得利和海青村。初
级小学分设在浓江、下八岔、小河子、团结、抓吉、东和、亮子里和生德库等村屯。1955年,
全县有小学校10所,其中完小3所,初小7所,初级小学复式班11个,高级小学复式班5个,6年
级复式班1个。在校生总计376人,其中,一年级87人,2年级75人,三年级 64人,四年级73人,
五年级31人,六年级46人。学校管理人员(校长)3人,教员17人,工人2人。
1956年上半年,县教育科针对抚远县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期间出现的小学生辍学务农,家
长不重视子女上学读书以及因生活困难退学的问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并采取减免学费,组织
学生开展团结互助、勤工俭学(捡粮食卖钱)等活动,使在校学生稳定在397人。同年8月,抚远
县首设初中教学班1个,录取初中一年级新生46人,备补生2人,年底有初中学生53人。
1957年7月,额图屯设初级小学校1所,抓吉乡初级小学校增设五年级班 1个。到年末,有
小学校12所,在校小学生由年初的426人增加至499人。1958年小学校增加到 14所,其中完小4
所,初小10所,在校生507人。
1959年1月,富锦县同江乡划归抚远县后,全县小学校42所,在校生3 023名。1962年,抚
远渔场所属完全小学3所,即抚远小学、海青小学、抓吉小学;初级小学6所,分别设在浓江、
小河子、东和、北岗、亮子里、四合屯。小学在校生650人。到1963年2月,抚远渔场中小学校
在校生共有763人。
1966年,抚远县治迁回抚远镇后,抚远县有完全小学1所,公社中心校4所,初级小学13所。
到1977年,全县小学校已发展到37所,其中公办14所,集体办 23所;班级数量增加到129个,
其中公办76个,集体53个,在校生计2 69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抚远县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1982年3月,农村学校(包括中心校)已由1976年的32所发展到68所,全县小学在校生5 000
人。1983年小学校达到79所,在校生为5 123人。同年8月末,经省教育厅批准,抚远县第一小
学正式列入合江地区重点小学校行列。
1984年,抚远县有完全小学 2所,其中第一小学设教学班19个,第二小学设教学班18个。
全县农村7个乡(镇)均设有中心校,校内分设初中部、小学部,全县村级小学校 53所,小学在
校生4 913人。本年全县初等教育入学率达 99.5%,年巩固率达 99%,毕业率81.2%,普及率95%。
全县有5个乡(镇)、18个村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
1985年,全县有村级小学52所,乡中心校7所,完全小学 2所,教学班342个,其中复式教
学班56个。本年招生883人,在校生4 610人,毕业生539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
1949年6月15日全县小学概况
表17—7 单位;人、个
注:本表各项数字均包括东安区在内。
1950—1952年全县各小学校概况
表19—8 单位:平方米、人
建国后部分年份小学学生情况
表17—9 单位:所、人
注:*1949、1950年统计数含东安区数。
1979—1985年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
表17—10 单位:人
普通中等教育 1947—1953年问,县内小学毕业生要继续升学,须到富锦县或佳木斯市就
读,因此抚远县初中毕业生一直寥寥无几。
1953年秋,县城完小在50名小学毕业生中择优录取35名学生组成“文化补习班”,攻读初
中课程。学制为 1年。同年10月末,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文化补习班”,并承认从该班毕业的
学生为初中毕业生。这种速成式的初中班一直办到1956年夏。同年秋正式录取初中一年级新生。
1957年 8月建立抚远县初级中学, 结束了学生到外地读中学的历史。年底在校生108名,
1958年暑期,首批41名学生初中毕业,其中升入外地中等师范学校的13名,升入外地高中的10
名,考入中专的4名,其余分配到各单位参加工作。本年在校生84名。
1961年 5月,设于抚远镇的“抚远一中”(即原抚远县初级中学),改为“抚远渔场初级中
学”。自1961—1965年,抚远渔场初级中学共招生268人,毕业生217人。1966年 5月,抚远渔
场初级中学更名抚远县中学,年底,在校生有 165人。1967年,根据抚远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
要,经上级批准,抚远初级中学升为包括高中在内的完全中学。1974年,抚远县中学在校生692
人,招生327人,毕业生227人。1975年,海青公社中心校附设初中部(初级中学)。本年 9月,
全县中学在校生1 009人。
1976年,农村各公社中心校全部设立了初中部,届时全县在校生 1 401人,其中县中学在
校生698人。1977年,有普通中学8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共有班级 34个,在校生 1 369人。
1978年,初中招生551人,毕业生168人,在校生1 639人;高中招生86人,毕业生219人,在校
生272人。同年8月,县中学成立第二教学部——重点部,重点部共有教学班4个,其中初中3个,
高中1个,教师13人,学生约250余人。1980年重点部高中班毕业生在高考中,有 4名学生考入
哈医大等高等院校。1980年 9月,以县中学重点教学部为基础,成立抚远县第二中学,并确定
为抚远县重点中学。建校初,第二中学在校生300余人,教职工 15人。分校同时,原抚远中学
易名抚远县第一中学。
1982年,县第一中学高中在校生和任课教员全部移交给县第二中学,另外新设职业高中班
1个。本年全县普通中学在校生2 045人,其中初中生1 814人,高中生210人,职业高中班学生
21人。
1984年底,普通高中在校生265人,初中1 617人,其中县城 629人。全县中小学生总数占
全县人口的25%。
1985年,全县有普通中学8所,教学班42个,其中初中36个,当年初中毕业生394人,高中
毕业生81人,新招收初中生442人,高中生102人;年底普通中学在校生共 1 736人,其中初中
1 454人,高中282人。
抚远县部分年份中学学生情况
表17—11 单位:所、人
注:①1959—1965年统计数为当时抚远渔场范围内学校数和学生数。
②1984年不含职业高中学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