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幼儿教育
第三节 幼儿教育
建国初至50年代末,幼儿教育为空白。60年代至70年代,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为
解决双职工后顾之忧,先后办起了幼儿园和托儿所。1962年抚远国营渔场办的幼儿班,以学龄
前文化学习为主,开设课程有音乐、体育、美木等。有幼儿教师 2名。1963年,海青、抓吉学
校先后办起了学前班,作为小学一年级的预备班开展教学活动。是时抚远渔场场部和这两所学
校的学龄前幼儿学生不足50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幼儿教育逐步得到加强。1979年,抚远镇开始以公办形式开展
幼儿教育。1980年,出现了私人创办的学龄前儿童辅导班。
1981年,县政府拨款7.5万元筹建第一所正规化幼儿园,翌年竣工。幼儿楼总建筑面积780
平方米,内设教学活动室、游艺活动室,幼儿寝室、食堂等,同时配备了保育员和幼儿教师。
1983年6月正式开园。是时,幼儿园共接收幼儿 93人。儿童在这里学习语文、算术、图画、音
乐等课程。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培养了爱祖国、爱家乡、爱父母的美好心灵。同年底,
县政府将这所幼儿园定为教育局所属示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