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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九编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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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抚远县没有医疗卫生机构,从1912—1931年,只靠几名江湖郎中为民医病。伪
满时期,虽然有几所医院,但几乎全是为日伪官吏开办的。是时,每当洪水泛滥,霍乱、天花、
斑诊伤寒等疫病流行,天灾人祸接踵而至,人们颠沛流离,苦不堪言。

  1948年,抚远县民主政府在抚远镇建立起第一个人民医疗机构一抚远县群众卫生所。新中
国成立后,建立人民医疗机构成为各级人民政府的首要任务。1950年后,抚远县先后建立了县
卫生院、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等医疗卫生机构。30年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县委、县人民政府更加注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1985年底,全县乡以上卫生机构10个,
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0余人,病床89张。1985年,县人民政府投资115万元为县人民医院新
建3 700平方米综合医疗楼一座。年底县人民医院有医护人员1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0人,
有病床70张。与此同时,80年代各乡镇卫生院也得到了新的发展。到1985年底,全县乡级卫生
院总面积1 812平方米。各乡卫生院普遍配备了x光机等先进医疗设备。

  1984年,全县门诊量9.86万人次,其中县人民医院4.81万人次,.住院患者1 459人次,治
愈率73%。1985年,全县门诊量 7.63万人次,其中县人民医院门诊量 2.4万人次,治疗有效率
97.35%,抢救危重病患者257人,成功率为 98.35%。1956年县人民医院成功地完成了第一例阑
尾切除手术后,到1985年外科手术已发展到能进行颅脑、胸外、泌尿、整骨等手术,本年共作
大手术32例。

  在卫生防疫工作中,县防疫站30年来一直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卫生防疫,在防治传染
病、地方病、职业病、卫生检疫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旧社会流行的伤寒、副伤寒、小儿
麻疹等各种传染病基本上得到杜绝。而对地方甲状腺肿病的防治成效尤为显著。1985年全县地
甲病发病率由1978年的10.2%、1984年的3.5%下降到1.7%。

  妇幼保健工作开展于新中国成立之后。1980—1985年,共普查出妇女病患者 2 198人,治
疗1 290人,治疗有效率达98%,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1950—1985年,县内各医疗机构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方针开展医疗保健工作。
特别是在自然灾害之年,各级医疗单位纷纷组织医疗队到灾区为人民巡回防病治病。因此,解
放后36年中,虽然抚远县屡遭自然灾害的侵袭,但却从来没有发生过瘟疫,基本上作到大灾无
疫病流行,小灾无疫病发生。目前,各级医疗机构、防疫机构、爱国卫生机构以及妇幼保健机
构共同组成了抚远县全方位的医疗卫生体系,为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县域经济的发
展协同运作,履行光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