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女保健
第一节 妇女保健
解放前,妇女保健根本无从谈起,特别是妇女生育如过鬼门关。产妇分娩时,揭席卧土炕,
坐砖头、垫脏布,接生婆滥行处置,致使许多妇女患上各种疾病甚至死亡。初生婴儿也往往是
“三天风”(破伤风)、七天扔”,成活率低。解放后,妇女保健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工作重点
放在已婚妇女身上。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前,主要以“改造旧产婆,推行新法接生技术”做为妇
幼保健的核心工作。同时,利用“夜校”学习时间在全县城乡妇女中进行经常性的卫生常识、
经期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宣传怀孕妇女做好产前检查的重大意义。1957年妇女接受产前检查的
84人次,有效地防止了早产和流产事故的发生。同年,为保护妇女身体健康,妇幼保健工作人
员协助县避孕委员会在妇女中开展节育宣传工作。
1978年,县妇幼保健站先后到曙光公社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普查、普治妇女病,同时承担
地段门诊工作任务。上半年门诊量700余人次。全年普治妇女病患者803人。
1980年,县妇幼保健站承担妇女内科、外科疾病的治疗,全年共治疗妇女病514人次。
1984年;县妇幼保健所为全县孕妇进行产前检查169人次,接生25例,访视产妇 70人次,
人工流产手术20人次,做绝育手术31例,放取节育环95人次。
1985年,县妇幼保健所组织4个工作小组,在抚远镇为2 178名已婚妇女进行身体状况检查,
同时在县直21个部门的女职工中进行健康情况调查,并为全县孕妇建立“保健卡”,以便及时
进行产前检查,保证母亲和胎儿的健康,达到优生优育。
自1980—1985年,全县共普查出妇女病患者2 198人,普治1 290人,治疗有效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