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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它社会团体

第四节   其它社会团体




  农会 1931年 3月(民国20年),按照吉林省民政厅的要求,抚远县首次组建农民会。出席
首次代表会的代表共329人。会议通过了 39条农会章程,明确规定以增进农民知识,发展农业
经济,促进农事之改良为基本宗旨。会议选举孙寅卿任农会干事长,选举干事 5人。这次会议
还选举了小河子乡、抓吉乡、勤得利乡、额图、海青镇、蒿通乡、别拉洪乡、太平镇的农会领
导人。1934年日伪政权建立,农会自消自灭。

  土改时,各村普遍建立以贫农为主体的农会,成为农村中有政权性质的组织。农会领导农
民斗地主,分田地。土改后,农会被村政府取代。

  “文化大革命”期间, 曾成立 “贫代会”组织,参加领导上层建筑的“斗、批、改”,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撤销。

  商会 1921年(民国10年)县城内十几家商号公推资本较多的商号“源聚成”股东柏春为商
会会长,统领全县工商业。商会下设商团,有事则聚,无事则散。1933年(伪大同 2年),柏春
故,改由“源增泰”股东鞠锡恩任会长。1935年(伪康德 2年),“公盛永”股东王彦任会长。
1940年(伪康德 7年),“永发祥”经理王子祥任会长至抚远解放。是时商会主要办理上传下达、
收缴各项摊派等事宜。伪满末期,抚远经济萧条,商号大部倒闭,商会名存实亡。

  协和会 1943年(伪康德10年)夏,在日本侵略者的直接操纵下,伪满洲协和会抚远县本部
在抚远县城建立,伪县长高廷钧兼任本部部长,副县长筱原(日本人)任副部长,日本人高桑任
事务长,主持日常会务。协和会利用一切机会和各种手段鼓吹“日满亲善”、“一德一心”、
“共存共荣”,是日本侵略者统治压迫中国人民的帮凶。协和会下设的外围组织有:军人后援
会、国防妇人会、青年训练所(即义勇奉公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