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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1月7—12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代表30人,
列席代表 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委工作报告、今冬明春生产工作报告、关于过渡时期总
路线和总任务的报告。民主选举王永芝为抚远县县长,尹文志为副县长。

  1954年8月3—5日举行一届二次会议。参加会议正式代表31人,列席代表 18人。会议听取
并审议了关于宪法草案讨论的报告,县人委上半年工作报告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草案》的报
告。

  1955年 3月28—30日举行一届三次会议。出席会议正式代表37人,列席代表22人。会议传
达和讨论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关于以实际行动支援解放台湾的报告,
县委书记魏占国向大会传达了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精神。会议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
议。根据《地方组织法》民主选举出 9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尹文志当选为县长。根据《法院
组织法》选举王忠福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5年12月27—31日举行一届四次会议。出席会议正式代表32名,列席代表18名。会议传
达了黑龙江省省长韩光《关于团结全省人民为完成与超额完成我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
计划中的任务而奋斗》的报告,传达了省委副书记冯纪新《关于为在黑龙江省实现农业合作化
而奋斗》的报告和省委陈剑飞《关于垦荒移民增加粮食生产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徐来禄向大
会作了《关于抚远县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全面规划方案》的报告。县长尹文志作了
《抚远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工作总结》和《关于抚远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县委领导还作了《抚远县垦荒移民的工作报告》。会议就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决议。

  1956年4月1叫日举行一届五次会议。出席会议正式代表32名,列席代表25名。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抚远县《1956—1967年十二年的全面规划(草案)》的报告、《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全
县人民为争取四年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的报告以及财政决算预算和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报告。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6年11月26—29日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41人。县
委书记曾照海作了“时事”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委工作报告、今冬明春生产计划的报
告、法院工作报告。会议民主选举尹文志为县长,郭忠田为副县长。1957年 3月23—25日举行
二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5人,列席代表18人。

  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1957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会议审议了县人民委
员会 5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办好合作社,争取大丰收”、“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
护林防火、厉行节约等报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迅速地开展
起增产节约运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为超额完成我国第一个五年
计划任务而奋斗。

  1957年12月26—30日举行二届三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9人,列席代表12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 《工作报告》、《 1958年工作计划要点》、《抚远县十年农业发展规划
(草案)》。会议对发展抚远县的经济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大
辩论,开展对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40条的学习;2、采取积极措施,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有
计划地发展经济作物,大力发展渔业生产,做好幼鱼繁殖保护工作; 3、积极发展畜牧业生产,
发展多种经营,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狩猎、采集、编织、打柴、运输等生产。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8年5月27—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 49人。会议听
取并审议县人委《二年来的工作报告》、 《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 (草案)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了11名人民委员会委员,尹文志当选为县长,庞旭东当选为副县
长兼人民法院院长。

  1959年 6月13日在同江镇举行三届二次会议。会议选举魏占国为县长(兼),周培然、尹文
志、孙庆文、庞旭东为副县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0年12月17—19日在同江镇举行。出席会议代表89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魏占国为县长,李桐林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62年10月19—23日举行四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73人,列席代表26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自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
训,提出了1962年的工作任务。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3年7月20—22日在同江镇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03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争取1963年农渔业丰收》的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的报告》、《法
院工作报告》。会议指出,为了争取1963年农渔业全面丰收,国民经济各部门都必须坚决把自
己的工作切实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加强对农业的支援;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
约运动;各级干部要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会议要求,必须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地
社会主义教育,提高阶级觉悟,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

  1964年 8月1—3日在同江镇召开五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81人。会议听取副县长庞旭
东代表县人委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再接再励,乘胜前进,为实现今年农业丰收而奋斗》
的报告。会议指出,今后必须在全县城乡继续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不断提高广大人
民群众的阶级觉悟,克服和防止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1965年1月11—15日在同江镇举行五届三次会议。参加会议代表11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
县长曾照海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为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现1965年农渔业大
丰收而奋斗》的报告。会议选举曾照海为抚远县县长,陈维业为副县长,选举曾照海为出席黑
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7年5月21日在抚远镇召开(抚远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
会 )。参加会议数千人。根据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宪法》规定,地方各级
革命委员会又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抚远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日,即为抚远县
第六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后,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实行党政军“一元
化”领导。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0年9月14—1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9名,列席代
表2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报告》、《人民法
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来自各条战线的10名代表分别就本战线的工作发言。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举11
人组成抚远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孙秀福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宝玺、袁
勋为副主任。会议决定撤销抚远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抚远县人民政府。会议选举李伯川等 6人
为第七届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选举郑同寿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振常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4月3—5日举行七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56人,列席代表39人。会议听取并审
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收到提案108份。

  1983年3月18—20日举行七届三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58人,列席代表34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的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报告》、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补选高振生为县长,
并增补了两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 3名委员。选举孙秀福、徐学海为抚远县出席省第六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4年7月24—27日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08名,列
席代表3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 8人组成抚远县第八届人
大常务委员会,孙秀福当选为主任,刘宝玺、袁勋为副主任。选举高振生为抚远县县长,张本
信、郑世安、刘兴仕、吴雪峰为副县长。选举王洪昌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85年3月16—18日举行八届二次会议。参加会议代表10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
作报告》、《财政决算、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985年抚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选举高振生、袁勋、李游江、
季建华为出席佳木斯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