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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伪抚远县公署

第三节   伪抚远县公署




  “九一八”事变后,1934年 2月伪抚远县公署成立,定为三等县。县长下领总务科、内务
局、财务局、警务局。县辖区分为城区、二区(海青)、三区(蒿通)、四区(太平镇)、五区 (勤
得利)。伪县公署机构编制如下:




  1938年(伪康德 5年)后,抗日烽火燃遍三江大地,为了加强对抗日联军的围剿,伪抚远县
公署机构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县公署下设:总务科 (内设总务、弘报、经理股)、行政科 (内
设行政、教育、开拓、实业、财务股,撤销内务局和财务局)、警务科(内设警务、司法、特务
股)。1939年(伪康德6年) 4月,警务科撤销,改为抚远县国境警察队本队,本队长由日本人伪
副县长担任。是时,伪县公署直属管烟所四处,专事鸦片的配发与买卖。

              清末和民国时期抚远历任州、县官
  表21—3



                伪满时期抚远县历任县长
  表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