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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抚远县治安维持委员会

第四节    抚远县治安维持委员会




  1945年 8月12日,驻抚远苏联红军司令部命令,成立临时地方政权机构——抚远县治安维
持委员会(简称维持会)。担负抚远光复后的治安维护和行政管理,并承办苏联红军司令部指派
的救护伤员、清理卫生、调查人口、清查伪警宪特人员,组织劳力为苏军服务等工作。 当年9
月,苏军撤走后,维持会组建自卫团(约十余支枪),担负管理治安、收缴地方费 (商民摊派及
烟刀款)、筹集各项经费等工作。1946年3月,同江县大同盟派抗联战士魏振江等人来抚远接收
维持会,改称“抚远办事处”,受辖于同江县。原自卫团改为办事处所属公安局。同年 4月,
国民党员葛长春策动公安局副局长杨霭云叛变,逮捕公安局长、共产党员王怀仁,解散办事处,
恢复了维持会。公安局仍改称自卫团。其后,自卫团被编入同江国民党光复军,在参加围攻富
锦城的战斗中被打败。1947年7月,抚远县民主政府建立,维持会遂被解散。

                历任维持会正副委员长
  表21—5






             同江大同盟抚远办事处领导名录

  主 任 魏振江抗联战士1946年3月至同年4月。

  副主任 仲岐山抗联战士(隐蔽的日特、苏特) 1946年3月至同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