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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口发展与变化

第一章    人口 民族

第一节    人口发展与变化




  1909年(宣统元年)设治之初,绥远州人口 1 207人,人口来源大致有如下几个途径:其一
为土著民族——赫哲族自然增长人口。抚远地区历史上即为赫哲民族及其祖先生活繁衍的地方。
虽然由于其生产、生活方式(逐水草而居,以渔猎为生)的制约,使他们难以在一地长期定居,
但其迁徙距离一般不大,所以到设治时辖区内赫哲人共87户395人。其二为本省(当时为吉林省)
迁入的定居户。这部分人数量较少,据档案记载,设治之初,有 14户,102人。其三为直、鲁
两省流落过来的贫民和极少数商民。这部分人居本县人15之多数,且一般多为男性。在总人口
中女性有204人(其中赫族哲女性175人),占17%。

                1909年全州人口职业构成
  表22—1



  民国10年以后,由于苏俄远东地区不安宁,所以从俄境流来大量朝鲜族人和汉族商民。伪
满初期由于日本侵略者推行拓垦政策,大批朝鲜族人来此谋生,到1938年(伪康德 5年),抚远
县人15达到9 400人,其中女性为2 896人。

                 1938年职业人口分布
  表22—2                          单位:人



            解放前部分年份抚远县人口综合统计
  表22—3                          单位:人


  注:1941年赫哲族人数中包括与汉族人结婚的37名妇女。

  解放后,1949年全县总人口约5 354人,到1985年全县已有人口26 563人,36年中,人口
平均每年递增 634人。抚远县人口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即自然增长和外来移民,其中外来移
民是县域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

  1956年抚远县安置接收哈尔滨市移民33户,41人;1957年接收安置外省灾民(大部属安微
省)191户,263人;1966年春,迁入部队转业官兵和家属共600余人。1968年至1976年9年中,
先后有数批城市青年到抚远县插队落户,总数为2 322人(1978年以后外来知青大部返城)。

  70年代以后,为大力开发和建设边疆,抚远县外来移民更多,详见附表。

            1974—1985年抚远县人口变动情况
  表22—4                            单位:人


  注:1974—1978年净增数包括自然增长部分。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1974—1978年5年中,抚远县人口每年平均以2 454.4人的速度 (其中包
括自然增长部分) 递增。从1979—1985年的7年中全县人口因机械变动总计增加1 952人,平均
每年递增279人。

  1954—1957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平均每年34.2‰。1960—1970年,人口出生率在 30%。以
上。70年代中期以后,出生率开始下降,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波动于14‰上下。

            1974—1985年抚远县人口自然增长情况
  表22—5                            单位:人



  解放后,抚远县人口随着县辖区的变化有几次较大的波动。

  1951年5月10日,县属东安区全部划归饶河县。抚远县所辖村屯减至16个,810户,3 384人。

  1959年1月,原富锦县同江乡划归抚远县,全县居民骤增到4 271户,20 812人。

  1965年 8月,同江县成立。原抚远县所辖西部之乐业、三村、街津口、八岔公社及勤得利
乡划入同江县辖区内,抚远县辖区则缩小到原抚远渔场辖区范围,居民骤减至1 192户,6 073
人。

  1974—1976年,抚远县从省内呼兰、巴彦、汤原、桦南、富锦、集贤等县移民897户,4 814
人。此间,盲目移来的自流人员达170余户,753人。外来移民、流入人口这时占全县总人口的
一半左右。此后,抚远县人口开始进入稳定增长时期。

               建国后部分年份抚远县人口统计
  表2—6                             单位:户、人


  注:①1949年、1950年两栏数字含东安区人口,共 495户,1 971人,其巾男1 241人,女
730人;1951年5月划归饶河县管辖。
  ②1958年数包括勤得利国营农场人口数。
   ③1959—1961年数为同江、抚远合县时的人口数。
   ④1965年人口总数为届时抚远乡辖区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