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颐
何庆颐
何庆颐 字芸葛辽宁省辽阳养鱼池人,奉天法律专门学校毕业,民国 3年考取县知事及格,
民国6年任新民县承审员,民国9年 1月任绥远县知事时年45岁。到任后,正值土匪活动猖厥时,
为防患于未然,何知事积极组织力量维修防御工事,抽调民丁组织地方武装,向同江东北军咨
调兵力。民国9年9月14日县属乌苏镇地方被土匪鸿风顺、天照应等 400余众洗劫,抢掠当地警
察分所和9家商号。9月25日,该股土匪攻击县城。部分商民远逃,而何庆颐下定“城存我在,
城破我亡,与民同患难共生死”的决心,亲自冒着弹雨到各卡、哨鼓舞战士,指挥战斗,经两
天激烈的战斗,终于将土匪击退。此次战斗共击毙匪首和从匪14人,缴获大小枪 8支,保卫了
县城安全,安定了民心。同年12月至翌年(民国10年)年末,何庆颐又带领全县军民先后击溃了
黑龙、川山、两想、庄家人、天宝阳、老来好、双龙、北海、陈东山等多股土匪的骚扰和劫掠,
保卫了县民的安全。
1927年(民国16年)春,何庆颐调任盘石县知事。临行,绥远县商民为纪念何庆颐的功德,
立“德惠旁流”石碑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