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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国后行政区划

第四节 建国后行政区划



  

  1945年“八·一五”汤原解放。解放之初,曾沿用伪满时期行政区划。1946年始将全县划
为5个区:一区,汤原镇;二区,太平川;三区,竹帘;四区,香兰;五区,南岔。

  1947年本县行政区划改为6区1乡:在1946年原有 5个区基础上,新增设六区即向阳区和一
乡即舒乐河乡(隶属于三区),六个区共辖105个村。

  1948年初将舒乐河乡划归依兰县;同年10月鹤立县并回汤原县,原属之鹤立、莲江口、裕
德、吉祥4个区相应并入。

  1948年11月,汤原县行政区划为10个区:城区、太平川区、竹帘区、香兰区、南岔区、向
阳区、鹤立区、莲江口区、裕德区、吉祥区。

  1950年,将上述10个区,取消地名称呼,按数字排列为一区以至十区。

  1952年10月,第五区(南岔)划归伊春市;第四区(香兰)划出中心村以南行政村,另辟朝鲜
民族自治区。1954年,将第六区(向阳)区政府迁至县城内。

   1955年汤原县行政区划表


  
  1956年2月21日,全县划为3个镇20个乡:

  汤原镇(区级镇)、鹤立镇、莲江口镇(均为乡级镇);吉祥乡、振兴乡、裕德乡、永发乡、
永祥乡、峻德乡、万庆乡、金山乡、四合乡、太平川乡、新安乡、胜利乡、向阳乡、庆生乡、
福民乡、香兰乡、大屯乡、新建乡、新发乡、汤旺朝鲜族自治乡。

  1957年3月,将峻德乡划归鹤岗市;1957年 11月将吉祥、永发、振兴乡划归鹤岗市。1958
年2月3日,撤消庆升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汤原镇,撤消万庆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莲江口镇。

  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全县成立8个人民公社:汤原镇人民公社、胜
利人民公社、莲江口人民公社、香兰人民公社、竹帘人民公社、汤旺朝鲜族人民公社、鹤立镇
人民公社、裕德人民公社划归鹤岗市。

  1961年调整全县人民公社规模,从莲江口划出望江人民公社,从汤原镇划出向阳人民公社,
全县共有8个人民公社。

  1965年7月15日,原归鹤岗市的鹤立镇、吉祥、振兴、裕德、永发等5个人民公社、33个大
队、146个生产队划回汤原县管辖。

   1965年8月汤原县行政区划表


  
  1974年12月,从胜利人民公社中分划出太平川人民公社、新兴人民公社,全县共为15个人
民公社;1984年行政改制,撤消人民公社,建立乡镇,全县共建4个镇,11个乡。

  4镇:汤原镇、鹤立镇、莲江口镇、香兰镇。

  11乡:振兴乡、吉祥乡、永发乡、裕德乡、胜利乡、望江乡、太平川乡、黑金河乡、正阳
乡、竹帘乡、汤旺朝鲜族乡。

  1985年末,从莲江口镇中划出平安乡。至1990年,全县共有5镇11乡,261个行政村。

  1986年8月1日望江改制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