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建设 基层党委
1945年~1946年,县委在太平川、香兰、南岔组建了3中共区委会。1948年8月,党组织由
秘密状态逐步转向公开,区、村党组织均积极慎重的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1948年底,全县
10个区均建有中共区委会。1956年实行小乡制,全县划为23个乡镇,各乡镇均组建起党总支委
员会。是年,全县共有总支委员会35个。1958年人民公社化,小乡并为人民公社,各公社建立
党委会。至1959年底,全县有基层党委会13个。“文化大革命”时期,各党委会均受冲击而停
止工作。1971年底仅恢复 4个基层党委会,1972年基层党委始全部得到恢复。1972年底,全县
有基层党委20个,总支委员会 1个。1984年改乡镇建制后,共有15个乡镇党委会及19个县直机
关、企事业党委会。此后,经过调整,至1990个底全县共有16个乡镇党委和23个县直机关企事
业党委(总支)。县直党委总支有:县委机关党委、政府机关党委、武装部党委、公安局党委、
轻工机械公司党委、建材公司党委、二轻公司党委、交通党委、建委党委、邮电总支、电业局
总支、农业党委、林业党委、水利党委、畜牧党委、教育党委、卫生党委、商业党委、粮食党
委、供销党委、物资总支、牙签厂党委。乡镇党委有:汤原镇党委、鹤立镇党委、香兰镇党委、
莲江口镇党委、望江镇党委、正阳乡党委、黑金河乡党委、竹帘乡党委、汤旺乡党委、胜利乡
党委、太平川乡党委、平安乡党委、永发乡党委、裕德乡党委、吉祥乡党委、振兴乡党委。
基层党委
1948年底,全县建起74个党支部,1949年增加至 170个。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以生产大
队为单位组建党支部,至1959年全县党支部增加至 170个。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以生产大队
为单位组建党支部,至1959年全县党支部增至 241个。1984年改建村民委员会,以村为单位,
建立党支部,是年底,全县有党支部706个,至1990年底,全县有基层党支部748个。
党 员
1946年7月 12日,中共合江省委《关于发展党员的指示》中指出:“经过斗争的乡村、工
厂、学校中,都应有党支部,只有这样,才算有了核心,有了巩固的革命基础”,根据合江省
委指示,中共汤原县委于1946年派出农村土改工作团,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反奸清算斗
争。在斗争中采用逐步“生根”办法,秘密发展党员。至1947年,全县党员发展为497人。1948
年由秘密建党转入公开建党,吸收土改运动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入党。是年底,全县党员发展
为 1 263人;1949年全县党员增加至 2 599人。1952年,南岔地区划归依春,党员人数减少为
2 115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牌瘫痪状态,党员停止组织生活,同
时停止发展党员。1970年经过整党,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并开始发展新党员。1971年全县党员发
展至4 348人,比1965年增加567人,增加 1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按照积极
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不断壮大党的队伍。1990个底全县共有党员8 779人,比1978年增加1 943
人,增加 28.4%。其中女党员1 275人,少数民族党员856人,工人党员1 262人,农民党员381
人,干部党员2 788人。年龄结构为:25岁以下的259人,26岁至45岁的4 883人,46岁以上3 637
人。文化结构:大专程度的有 683人,高中(中专)程度的285人,初中程度的3 155人,高小以
下的2 656人。
几个年份中共汤原县委下辖党组织及党员状况统计表
干部管理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及干部路线,本县一直实行党委分级管理干部制度。自建国以来,干部
管理范围有过 4次变动:第一次为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各部正副职,各委、办、局及
各公社正、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地委管理;其他副科级干部由县委自行管理。第二次为“文化大
革命”期间,副科级以上干部均由县革命委员会管理。第三次为1972年 2月县委制定干部管理
暂行规定,恢复“文化大革命”前干部管理办法。同时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全县股级干部;
1979年县委成立工交政治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后,组织部将股级干部分别移交 3个部
管理,文教卫生系统股级干部移交宣传部管理。第四次为1982年经过机构改革,相应改革了干
部管理范围,县委由下管两级干部改为下管一级,局(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股
级干部由各党委自管。任免干部事宜由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归属发行相应的程序。县
委工作部门的干部由县委任命,政府序列内的正职由县人大党委会审议后再由政府行文任命,
其余的正职或副职的任免均由县政府行文。股级干部由各党委自行管理,但须报人事局备案。
为了逐步实现领导班子的“四化”完成新老干部的交替,县委组织部还制订了选拔培养后备干
部的规划。1990年确定县级后备干部12人,部办局级64人。县委通过各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
提高,这些同志的素质不断提高,有的已走上了领导岗位。
机构设置
组织部内设干部级、党建组、组织员组,编制20人。
历任组织部长更迭表
老干部工作
1980年,县委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4年 4月,成立汤原县老干部局,
下设老干部中心活动室,管理老干部工作。
1988年筹集资金24万元,与县总工会合资兴建了综合大楼。专为老干部辟有会议室、游艺
室、阅览室和服务部,共占 500平方米。县直的离休干部经常到这里活动。除此中心活动室外,
全县还有20个部门和13个乡镇设立了老干部活动室。各地针对老干部的特点,经常开展卫生保
健讲座和弈棋、钓鱼、门球、歌咏、书画竞赛以及旅游参观活动。1988年春季以来,有数以百
计的老干部坚持每天清晨到街心公园、烈士陵园跳健身舞、做健身操、练气功、打太极拳。1989
年和1990年的重阳节,县老干部局、人事局并体委均举办了规模较大的老年人运动会,项目新
颖,益心健身,别具情趣。各部门还充分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余热,用其所长,继续为振兴汤原
经济和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多做贡献。1989年11月,县直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协会,有近千名
离退休干部参加,热心关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到1990年底,全县有建国前的离退休老干部708人,其中红军时期1人,抗日战争时期44人,
享受地师级待遇的2人,县待级待遇的185人,局(科)级待遇的246人。
老干部局现有编制10人,为方便工作,专门配备有小汽车一辆。
整 党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市委的部署,中共汤原县委于1985年7
月至1987年3月开展了整党工作,全县有718个党支部、8048名党员参加了整党。县委在省、市
派驻的整党联络员的协助下,坚持“学、查、改、建“一条龙原则,认真开展了以宗旨为核心
的党性教育,纠正了各种不正之风,狠抓了“两严”案件的查处工作,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
烈的问题,比较稳妥的进行了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经过整党教育,广大党员思想政治有
了明显提高,班子战斗力有了明显加强,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和各项经济工作的发展,较好地完
成了整党决定中提出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四项任务。
通过整党,一批犯有各种错误的党员受到了应有的处分。全县被开除党籍的 7人,撤销党
内职务的9人,留党查看的31人,党内严重警告的41人,警告 95人。在党员登记过程中,对长
期消极落后,不起作用的党员做了恰当的组织处理,其中不登记的13名,缓期登记的43名,党
内除名10人,延长预备期的 2名。这期整党受到组织处理和处分的党员占全县党员总数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