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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党校

第七节 党校


  
  

  一、机构设置

  1948年 9月,县委开办地干班。10月,改为县委训练班。1951年 9月,改为县委党训班。
1958年8月正式成立汤原县委党校,1966年6月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在东风良种场,
香兰第二苗圃,莲江口公社设立“五七”干校。1972年8月,恢复县委党校(与“五七”干校并
存),1978年3月撤销“五七”干校。同年10月,学校由莲江口公社迁回县城。至1990年,党校
校园总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千平方米。其中教室400平方米,图书室和阅览室各150平
方米。办公室445平方米,还有会议室、宿舍、食堂、车库等设施。有东风牌载重汽车1辆。党
校编制30人,其中教师13名,均为大专毕业生,教师中有高级讲师1名,讲师8名。

  二、培训党员干部

  1948年4月,县委地干班首期培训干部 80名,为期半年。后来,这些学员大都成为全县个
战线的主要干部。

  1848年至1958年,本着“常年开办,短期轮训,掌握重点,提高质量”及“学习理论,提
高认识,联系实际,改造思想”的原则,共举办各类训练班73期,培训干部党员11 418人次。

  1958年8月至1966年5月,共举办13个班,培训党员干部1 468人次。

  1968年至1972年底共办38个班,培训干部3 139人次。

  1977年至1982年底举办短训班33期,培训党员干部3 238人次。

  1983年至1989年,举办短期班 28期,培训学员2 243人。培训对象大多为县直和各乡镇党
政负责人,共青团、妇女及后备干部等。

  1990年,举办短训班9期,培训学员563人,其中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共 5期,学习
内容是:哲学、领导科学、应用写作、党的建设等;工务员岗位培训2期,培训学员204人,开
设哲学、行政管理学、法学、行为规范、写作、科学社会主义、社会调查方法、方针政策 8科;
党员教育培训班 2期,主要培训各党支部的主要领导干部,着重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党的基本
知识。

  二、 正规办学

  1983年9月始,县委党校实行正规化办学,当年招收脱产党政干部电大中专班1个,学员47
名,学制为二年。1984年至1986年,平均每年招收中专班1个,学员共计139名,学制亦均为二
年。电大和中专班毕业学员已在本县的各个岗位上发挥了骨干作用。

  1988年9月,县委党校与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联合举办了中文专业大专班2个,招收自费学
员98名,1990年7月毕业,毕业学员大多充实到本县的师资队伍。

  1989年9月,县委党校曾设立大专函授站,当年招收学员14名,翌年招收 11名。后来,函
授站移交县电大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