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团体
第二节 农民团体
解放前农民团体 1928年,党中央派崔石泉来汤原,在梧桐河一带建立起“农民同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本县在“农民同盟”基础上建立期“汤原县农民协会”,1933年
初全县有农民协会会员309人;同年 8月,会员减少为274人,其中通河56人、无风浪45人、安
邦和40人、汤区70人、格金河18人、鹤立45人。1933年 8月,汤原县西北沟成立起农民委员会,
有会员近千人,选出委员13人、执行委员 7人;下设:军事部、经济部、妇女部、青年部。抗
日战争时期,上述农民团体乃抗日的群众基础,系抗日武装的靠山与后备军。
解放后农民团体 1946年,本县贫苦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以自然屯、村为单位。普遍建
立起农会组织,至1948年,全县10个区均建有区农会。全县共有区农会委员50人,村农会主任
168人、副主任 52人。农会为当时农村最高权力机构;农会设正、副主任和组织、宣传、民政、
生产、武装、治安、妇女等委员,均由农民选举产生。农会在打击封建势力、斗争土豪劣绅、
领导土改斗争、征集粮草、动员青年参军参战、组织担架队支援前线、开展大生产运动等方面,
均发挥出重要作用。土地改革以后,各村建立起村政权,农会职权转归村政府行使,农会组织
随之取消。
贫下中农协会 “文化大革命”中为落实“重新组织阶级队伍”的指示,1967年底成立县
贫协筹备委员会。1968年1月17日召开汤原县首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 060人,
选出县贫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41人,常务委员21人,建立汤原县贫下中农协会。张宝兴当选为
主任,赵成才等为副主任。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相继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议,选出贫协委员,
组建贫协机构。县贫下中农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9年6月 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34人,选出
县贫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73人,常务委员35人贫下中农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73年9月8日召开,
出席会议代表549人,选出县贫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43人、常务委员 17人。1975年12月实行常
务委员轮流驻会值班制度,每期值班常委 2人,每期 3个月。县第四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于
1976年 2月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0人,选出县贫协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41人,常务委员19
人。1971~1973年间,全县各级贫协选出代表,进入中小学、医院及部分行政机关“掺沙子”
实行“贫下中农占领上层建筑领域”。1979年汤原县贫下中农机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