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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团体

第三节 妇女团体





  妇女抗日救国组织 1931年,在中共汤原中心县委领导下,本县农村建有“妇女救国会”、
“妇女反日会”、“姊妹团”等抗日妇女组织。1932年,在汤区、格区、洼区区委中,均配有
妇女干部。

  妇女联合会 1946年,中共汤原县委设妇委会,至1947年全县10个区均建起区、村妇委会,
全县妇女会员达3617人。1951年撤销妇委会,成立汤原县妇女联合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县妇女联合会停止活动,1967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在群众工作委员会中设立
“妇女共工作组”。1973年后,又恢复县妇女联合会组织并开展活动。至1990年先后召开了十
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县妇联内设宣传部、组织生产部、少儿部、权益部和办公室,编制 8人,
各乡镇均设妇联,村有妇代会,县直有22个妇委会。

   历届妇代会情况表


  
  主要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本县妇女团体,积极组织妇女参加抗日队伍,打击日本侵略者,为抗日军
队做军鞋、军衣、护理伤病员、输送给养及情报。1946年民主政权建立后,各级“妇女会”组
织广大妇女参加减租减息、反霸清算土地改革运动,在破除迷信、抵制买卖婚姻、维护妇女儿
童权益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全县妇女为支援前线,积极做军鞋、纺棉线、
晒干菜,1947年全县妇女做军鞋 8千多双。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妇女走出家门,大力参加社会
活动,成为工农业生产中重要力量,发挥了半边天作用。1951年,全县有14 792名妇女参加各
项生产劳动,创造产值达60万元。1958年全县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农田水利建设,修起“三八”
水库3处、“三八”输水干线 4天,长达4万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妇女在计划生
育、经济改革、发展商品生产,开展“五好家庭”、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等方面做出很大贡献,
涌现许多种植、养殖、编织等科学致富能手和勤俭持家、尊老爱幼的典型。全县妇女年收入超
万元的女状元 150名,万元以下超6 000元的女能人683人。1989年以来,县妇联连续两年发动
全县城乡妇女开展中华黑龙江女子爱国支农储蓄活动,储蓄额合计为 150余万元。并为筹建县
少儿中心集资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