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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章 政协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汤原县委员会,于1960年 3月21日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时正式建立。初建时设有 1名专职秘书,主席、副主席均系兼职;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
联内。虚设机构有:学习委员会(内置学习核心小组,领导14个基层学习组)及家属委员会、文
教组、卫生组、工商组。各委、组领导成员由政协委员或各届知名人士兼任。1966年“文化大
革命”运动兴起,政协组织被诬为“阶级斗争调和工具”而遭破坏,活动中断。1980年 9月18
日至22日,县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召开,恢复组织,重新开展工作。设专职主席、副主席各 1人,
设秘书室,置秘书 1人。是年10月增设两会九组,即: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
交组、财贸组、农业组、林业组、科技组、文教组、医药卫生组、民族宗教组、群众工作组,
政协组织趋于健全。1981年初编制9人:主席、副主席各1人,秘书室改称办公室,置主任、秘
书、文书各1人,干事2人、工人2人。1990年县政协组织机构加强为 3办、4委、13个专业工作
组,编制17人。3办即办公室、文史学习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4委即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学习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13个专业工作组为:工交组、财贸组、农业组、
林业组、文教组、医药卫生组、科技组、民族宗教组、乡镇企业组、祖国统一工作组、政法组、
妇幼组、侨务组,均系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