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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纪检察

第三节 法纪检察



  

  县人民检察院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犯罪等案件,依法进行检察审
理,处理构成犯罪而又需追究刑事责任者。办案过程中,力排各种阻力,依法办案,打击了犯
罪,严肃了法纪,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法纪观念。1980年至1990您间共受案 96件112人,审理
47件61人,转出49件51人。1984年查处了望江乡派出所负责人程振清徇私枉法案件,在社会上
引起很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