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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证业务

第四节 公证业务



  

  1973至1981年,县人民法院代行公证业务,9年中共受理公证事项80件,其中:涉外公证4
件,国内各类公证76件。1982年汤原县公证处成立,配置公证员及助理公证员各 1人;至1985
年又发展21名公证联络员。从1982至1990年共受理公证案件 3 541件,其中1990年受理公证案
件673件,属于经济合同的565件,收费7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