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放后地方武装
第三节 解放后地方武装
1945年11月末,中共汤原县委在原自卫队基础上组建汤原纵队,不久改称独立团。并改编
为汤原县大队:大队长刘铁石、副队长王显中、政委常寿山。
1946年 1月,合江省军分区在依兰召开会议,决定将汤原独立团改为合江军区二师五旅十
五团,领导人选依旧。
1946年6月成立汤原保安大队,下辖三个连,约 300人。后分成四个连,400余人。大队长
王显中、副大队长梁希儒,政委寇有信(兼)。与此同时,还在鹤立成立县大队。刘大兴任大队
长,刘仲甫任政委。1946年 9月在县保安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了独立团,团长梁希儒,政委寇有
信(兼)。1946年12月后,县独立团成为四军分区主力,县委又重新组建县大队,由独立团抽出
一个连做为县大队骨干,大队长杨再兴,政委寇有信(兼),县大队有队员 400多人。此建制直
至1949年7月。
1946年下半年,全县各区均先后组建起武装区中队,直属县独立团。区中队长由区长兼任,
政治指导员由区委书记兼任。全县各区中队共有队员3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