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精减下放
第二节 精减下放
1958年“大跃进”期间,浮夸风盛行,地方工业盲目上马,公社工业“遍地开花”,农民
盲目流入城镇者甚多。公营企业人员招收失控,致使企业人员臃肿,经济亏损,国民经济严重
失调。1962、1963两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本县对基本建设、交通
邮电等部门多余劳力实行压缩,精减下放;对社办企事业单位及林、牧、副、渔等部门多余劳
力,亦按照“农闲多办;农忙少办,农忙务农,农闲做工,亦工亦农”原则,实行精减压缩。
1961年精减职工475人,压缩公社企业人员113人,下放农村;同年控制农村中小学升学比例,
有377名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1962、1963两年精减下放城镇职工及其家属3 917人,同期接收
部分外地精减下放职工及其家属安置于本县社队参加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