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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受理案件

第二节 受理案件



  

  1950年至1986年期间,本县人事监察部门分别处理各种违法案件418起,每年平均 12.7起。
从1987年底组建到1990年底,我县监察局坚持以廉政建设为中心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开展了
一系列行政监察工作,分别处理各种违纪案件59件,处理违纪干部 59人,年平均19.67件。处
理违纪干部中,警告17人、记过17人、记大过10人、降级1人、撤职4人、开除留用察看 1人、
开除3人、免于处分6人、干部违纪性质分类:贪污受贿5人、工作失职13人、违反财经纪律9人、
腐化堕落6人、其它26人。1989年8月 17日,在监察局内设立了汤原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有4
名专职干部。负责群众举报信访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归口处理的办法,先后受理不同层次的
群众信访217件,结案率为100%。

   1987年至1990年干部处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