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庭院经济 庭院经济,乃宅前屋后院庭范围内所进行之多项目、多行业经营,以较先进技术与集约经
营手段,创造较高经营项目为其目的。从业者既有农户,也有城乡居民,但其主体方面仍属农
村农户商品经济。全县庭院面积4.2平方米,其中可利用面积2.1万平方米。
庭院经济项目:种植业有温室细菜、大棚葡萄、庭院果树、庭院果树、庭院参园及瓜果;
养殖业有庭院渔塘、饲养生猪、奶牛、家禽及饲养野生白毛皮兽类貂、貉、狐、兔;加工业有
庭院草编、铁木作坊、油米粉房、饲料加工、服装制作;服务业有饭店、旅店、商店、照象等
四部类 20多个行业。1984年就汤原镇360户调查:庭院经济收入5千元以上者 12户,占3.3%;
3千—4千元者72户,占20%;1千—2千元者109户,占30.2%;1千元以下者167户,占46.4%。汤
原镇属四个村,搞庭院经济者达693户。
全县庭院经济发展历史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即五十年代小打小闹,少量自给时期;六十
年代集体经济约束、限制家庭经济时期;七十年代被割“资本主义尾巴”时期;八十年代庭院
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实行改革,为庭院经济发展提供了极为
有得的条件。党的富民政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庭院经济迅猛发展。据汤原镇调查:1981
年城镇 4个村仅30多户搞庭院经济,1983年发展到 320户;全县到1990年从事庭院经济者已达
450户。
庭院经济有其商品性、专业性、集约性、普及性与灵活自主性特点。过去庭院经济主要为
自食自用者多,而今则多从市场需要出发经营生产,有很强商品性。1984年春菜计划上市量96.6
万斤,庭院生产即提供57.76万斤,占计划上市60%。1985年汤原蔬菜市场 80%,为庭院产品。
庭院生产使具有专业特长的农民可以“英雄用武”,依其专业特长在小范围庭院中“可种则种,
可养则养,能工则工”。汤原镇兴华村农户多擅育秧,有的在 100多平方米面积内可育出20多
万株蔬菜秧苗,故而全村 70%农户搞大棚育苗。庭院生产可挖掘家庭内资金与潜力,采用先进
技术、密集劳动,实行集约性经营。德胜村一家农户在240平方米塑料大棚内铺 50公分厚优质
粪肥,水黄瓜株产7斤、芹菜株高1米、重 1斤多,平方米产量达15斤。竹帘乡竹东村农民采用
地埋线供热育苗,使西瓜、西红柿平均增产 10%以上。庭院面积家家有,少则百米多者三五百
平方米。肥水就近、生活环境就近、运送就近,男女老少皆可伸手生产,故而极易普及。庭院
经济具有经营时间、经营品种灵活特点,并且从经营生产到产销发展均可自主,大有利于发挥
群众潜在积极性。永发乡永发村一户农民投资8千元购置3台设备,开办家庭刺绣厂,不误农耕
兼营,收益可观。
全县庭院经济有 “八小”项目:(1)庭院小温室:包括日光温室与越冬温室两种。主要生
产黄瓜、青椒、芹菜、蒜苗、韭菜、西红柿、茄子、白菜、萝卜、葡萄等 17个品种。(2)庭院
小果园:全县 2 200户经营庭院小果园,主要有黑加伦、李子、小苹果、葡萄、樱桃、草莓等
8个品种。香兰红胜村16户农民利用房前屋后栽种 11亩黑加伦,产果2 200斤。(3)庭院小参园:
靠山区黑金河等乡镇改革人参栽培技术,引移山土入庭院种植人参,全县共有小参园 269个。
(4)庭院小渔塘:共县共有 137个庭院渔塘养渔。汤原镇兴华村农民王德信开挖渔塘。8年来刻
苦钻研养鱼技术细心精养,逐年发展,产量逐增,8年收入 5万多元。(5)庭院小饲养场;主要
饲养猪、禽、奶牛及野生毛皮动物。1985年统计,全县专业养猪户(养10头以上)68户,养猪878
头。全县养牛户99户,其中饲养奶牛765头,香兰镇双河村奶牛大户崔杰饲养 11头,其中可繁
奶牛7头,日产奶量 200多斤;全县养禽户 85户,饲养量32万只,正阳乡长青村有一户养蛋鸡
1 000只。1985年前后,曾盛行饲养珍贵的毛皮动物, 品种有:兰狐、赤狐、银狐、貂、貉、
麝鼠等,其中以养貉获益最丰。近年因销路滞塞,已趋冷落。 (6)庭院小作坊:1990年底,全
县共有851个。其中小豆腐房531个,小油坊37个、小酒厂29个、小粉坊 7个、小加工厂64个,
小洪炉183个。(7)家庭小工厂:全县共有草制品、机修、服装加工、粮米加工、木材加工、木
器厂等13个项目583个家庭小工厂。香兰镇红明村97户中有 82户搞庭院草编厂,户均草编收入
2 000元;竹帘乡茨梅村6个家庭服装厂年产服装1万件,另有50户为服装厂外加工,年收入达5
万余元。正阳乡东大桥村农民徐殿阁办家庭木制品厂,年产值20万元,纯利润2万多元。(8)庭
院小服务业:全县共有庭院小商店、小饭店、小旅店、小照相部、小理发店等项目 303户,均
收到便民利已、活跃城乡经济的良好效果。庭院经济,方兴未艾,正显示其优势。
全县庭院经济收入和棚室面积统计表
(1989) 单位:亩、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