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业
第三章 林业
汤原设治初期辖区颇大。今之鹤岗市、伊春市所属区域及依兰县北巴兰河流域、萝北县之
一部,均在属内。全县 70%以上面积尽在小兴安岭山系内。北有小兴安岭余脉,西有佛伦山脉,
山深林密,古木参天,蓄积甚丰。日伪档案《汤原概要》记述:民国初年汤原县域内除草原地
带外几乎皆为优良乔木所覆盖。北方为郁郁葱葱、千古未斧之密林。全县总面积31 200方华里
(1 404 000垧)中,有1 110 660垧为森林地带这。伪康德 8年(1941)汤原县营林署调查:全县
总面积212万陌(1陌等于16.11亩),其中森林面积861 153陌。两个面积数字虽在较大出入,均
说明本县林木蓄积“至大且富”。
清末和民国时期,由于人烟不稠、交通滞塞、商贸未兴、集运困难,历年木材采伐不多。
日本帝国主义者入侵后,开始对本县森林资源进行疯狂掠夺,至1963年在汤原林区共砍伐木材
285.3万立方米。 新中国建立以后,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保护森林资源,一方面加强森林经营管
理,合理采伐林木;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封山育林,护林防火,积极组织国营林场与广大群
众营造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绿化大地,开展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日益繁茂。
1950年至1956年,原属本县的舒乐区划归依兰县,南岔区划归伊春市,阿凌达及鹤立河以
北地区划归鹤岗市,加以鹤立林业局及国营农场占地中林地56 688公顷,县属森林面积大减。
据1982年自然资源普查与1984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本县行政区内森林面积为 134 174公顷,其
中县属77 48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0.9%。全县活力木总蓄积量3 341 66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
蓄积3 023 460立方米,占总蓄积量88.1%。汤原林区有:红松、阔叶混交林,山杨混交林,白
桦林,红云混交林,针叶混交林,慢阔混交林等。
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全县广泛开展人工造林。1956年—1990年全县共造林89万亩,主要营
造树种有:长白落叶松、兴安落叶松、山西落叶松、樟子松、红松、花曲柳、水曲柳、黄菠萝
等。早期营造的落叶松、樟子松,现已开始间伐利用。25年来,全县共扶育中龄林、近熟林面
积18 130公顷次,出材149 780立方米;从1956年起开始对成熟林采伐,共出材 35.6万立方米。
有 2 410公顷天然红松母树林,为黑龙江省红松种子林重要基地。自1952年至1990年共采得红
松种子178万斤。近几年红松种子的采集数量很少,几近不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