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畜禽饲养管理
第二节 畜禽饲养管理
集体饲养
耕畜 全县实现初级合作化后社员役畜实行私有公养,1955年集体饲养的役畜马牛共13 258
匹(头)。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饲养并统一使用耕畜,所产幼畜折价按比例分成。1956年全县实
现高级合作化后,农民大牧畜变为集体所有。发展比较缓慢,且普遍比较瘦弱、膘情下降。人
民公社化初期,由于平调风及自然灾害影响,牲畜死亡率较高,膘请更差,1961年大牲畜上等
膘者仅有 23.9%。针对当时情况,全县以耕畜增膘复壮为畜牧工作重点。总结推广了胜利公社
“病弱瘦马设单槽,专人喂养易增膘;勤添草、给碎料,四季淡盐不能少;牲畜棚舍修完善,
牧畜劳逸结合好”的经验。实行“三包一奖”制度,即包膘头、包繁殖、包安全,完成承包项
目给予奖励。1962年全县大牧畜一二类膘情由1961年78.5%上升至95.6%,死亡率比1961年减少
65%。全县 25%大队大牲畜消灭了五成以下膘情。1963年全县“三包一奖”受奖人数达1 110名,
其中饲养员395名,使役员498名,其它人员217名,共奖励现金15 936元,工分41 635分。
生猪 自1956年开始集体饲养生猪,当年养猪1 946头。1958年达7 065头,1961年下降为
1 596头,1966年恢复至 5 458头,“文化大革命”期间再度下降,1969再下降至2 962头。进
入七十年代。各级政府用很大力量发展集体养猪事业。1970年 9月,全县集体养猪达24 900头,
集体养母猪超过万头,占全县饲养母猪总数的 58%,为历史最多年份。全县有45个生产队建起
百头猪场。1975年至1976年,集体养猪下降为16 000头。1977年至1978年又上升至23 000头。
全县三级办猪场609个,其中社办4个、大队办19个、生产队办586个。50头以上猪场占40%以上,
百头以上猪场19个,双百头猪场2个。1979年以来集体养猪逐年下降,1980年集体猪场仅余133
个,集体养猪数下降为2 216头,第二年仅为41个,522头,1983年随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
行,集体猪场全部停办。
养鹿 县内集体兴办养鹿场 2处:一为汤旺公社鹿场,一为香兰公社木良大队鹿场。1979
年共养鹿11只,1988年57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鹿场停办。
家庭饲养
家庭饲养是本县历来畜禽饲养主要形式。合作化后以猪为主、养禽次之,八十年代后以猪
与奶牛为重点全面发展畜牧业。
大牲畜 1947年全县农户饲养大牲畜8 928匹(头),1949年增至9 012匹(头)。1955年初级
合作化时,农民私有公养、统一使用,大牲畜发展至17 066匹(头)。1956年高级合作化农民大
牲畜归集体所有。1983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集体所有的大牲畜做价归社员。随同农村小型拖
拉机迅速增加,耕畜已逐步被机械化取代,马牛逐年减少,而奶牛存栏头数却迅速猛增。截止
到1990年末,大牲畜存栏24 041头,其中黄牛183 500头,奶牛增加到2619头,养牛专业户510。
生猪 为历来农民家庭副业的主要经济来源。人民公社化时期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
一度挫伤群众养猪积极性。1960年农民养猪仅有10 834头,1961年纠正“五风”,贯彻;“以
私养为主”方针,家庭养猪业迅速发展。至1965年达26 513头。“文化大革命”期间,家庭饲
养业被做为“资本主义”批判,禁养、限养家畜家禽,致使家庭饲养业多年处于停滞、后退次
态。农村实行改革之后,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养猪业曾出现波折:1981年 2月全县可繁母猪
5 520头,比1979年减少1 700头。集体养母猪仅余772头,比1979年减少1 900头。基础母猪下
降更为严重,全县只有5 000多头,平均每8户才有1头母猪。种公猪全县只有121头,平均43头
母猪才有1头公猪。1985年,全县生猪回升至50 792头,绝大部分为私养,1990年发展至51 296
头,全具有养猪专业户312户。
羊 本县农民养羊自五十年代开始,发展缓慢,多为集体公养。农村改革后,转为户养,
但发展不快,多数为绵羊。1985年有12 218只,1990年存栏21 030只,其中绵羊19 493只。
家禽 1958年家庭养禽为4.77万只。进入七十年代,家禽的饲养只数发展较快,1978年达
40万只。由于疫病等影响,家禽存活数目不稳定。近年来全县内各乡镇均设立了防疫站,对家
庭养禽户进行定期防疫和检查,家禽疫病得以控制,家禽饲养量大增,八十年代初为 4.5万只。
到1990年,全县家禽存栏530 800只。
野生毛皮动物 1、养兔:群众养兔于七十年代末期稍有发展,1980年全县群众养兔2 391
只。1981年之后,养兔数量大幅度减少,1989年降至326只,1990年更少。2、养貂:1980年开
始有部分群众饲养,1983年达192只,由于饲养条件要求高,后来几乎无人饲养。3、养貉:1983
年起,群众开始饲养,由于销路好,饲养易,效益高,城镇职工养貉者较多,到1985年养貉数
已达800只,之后由于国家收购减少,养貉数量大大减少。4、养狐:1985年开始有试养赤狐者,
为数不多。
饲草地
本县草场植被的特点及种类分布为:平原地区主要植被为小叶樟苔草,低山区主要植被为
蒙古栎、胡枝子、乌苏里苔草。低洼地多为乌拉苔草。1983年全县草场资源可利用面积33.4万
亩。
草场资源利用 其一、草场分布与面积:草场利用分为割草场、放牧地及兼用草场。在全
县可利用草场面积中有割草场2.67万亩,主要分布在振兴、莲江口、吉祥等乡镇,植被为小叶
樟、杂类草,亩产鲜草 2 500斤以上:有放牧地2.53万亩。主要分布在香兰、望江、莲江口、
吉祥、振兴等大部分乡镇,亩产鲜草1 000——1 200斤;有兼用草场24.3万亩,分布在全县各
乡镇及农牧场,亩产鲜草 8 00—1 000斤。其二、草场及载畜能力:全县各类草场可产鲜草总
量为5.87亿斤,平均亩产1 575斤,按1983年草食家畜存栏数目计算,载畜量为 14.7万只羊单
位(骡为5个羊单位、马为 6个羊单位、驴为3个羊单位)。由于垦荒扩大农田面积,至1985年除
沿江洪泛区外,多数乡镇村屯附近荒原基本垦完,就近放牧已有困难。针对全县草原资源锐减
的现状,在全县乡村大力宣传《草原法》,严惩一切违反《草原法》的行为。1990年查处转卖
草原案、擅自开荒案、草原侵入权案 5起,做到了依法管理和使用草原。通过自查工作,摸清
全县现有可利用的草原面积27.64万亩。
饲 料
本县饲养畜禽饲料来源颇丰,据统计饲料产量约达 69 573万斤。总载畜量193 276只羊单
位。
粗饲料 指农作物秸杆部分及农副产品可做饲料者。占饲料比重很大。为饲料之基础部分。
一般均具较好之适口性及较高的营养价值。经科学方法处理后,其利用率更高。总产量可达36 900
万斤,载畜102 500只羊单位。
精饲料 精饲料来源有三:一为土地承包到户后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用于饲养畜禽精饲
料逐年增多。1983年计算约2 008.7万斤;二为饲料地,约产720万斤精饲料;三为交售商品猪
由国家供应之精饲料,约375万斤。
青饲料(水生细绿萍) 本县养殖水生细绿萍自1974年开始,至1982年有9个公社171个生产
队集体养萍910亩,有1 700多农户养萍1 100亩,其中人工造池面积为 630亩。全县产萍5 044
万斤,可解决1.2万口猪、8万多只禽夏秋季青饲料。1984年养萍4 200亩,产量约达2.9亿斤,
可供8万口猪饲用。
工业副产品 主要指酒糟及酱渣。本县年产酒糟144万斤,酱渣6.6万斤。另有佳木斯糖厂
副产品甜菜丝,均可利用为较好的饲料。
饲料加工厂 汤原县饲料公司于1983年建成,年生产能力5 000吨。1984年生产混合饲料
213吨,1990年生产1千吨。汤旺公社金星大队1981年建成颗粒混合饲料厂,设计年生产能力为
日产 5吨,3个月生产450吨。1982年转交公社经营,7个月生产1 050吨,因原材料缺乏1983年
停产。
为搞好全县的饲料生产,畜牧局认真抓了饲料种植面积的落实和种子供应工作。1990年,
种植饲料3 897亩,其中青绿饲料2 256亩,放养绿萍2 246亩,青贮42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