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渔业
第七章 渔业
汤原县江河水域广阔,渔业资源丰富。但旧社会本县渔业生产并不发达,《汤原县概要》
称:“专门从事渔猎者处于少有状态,最多不过二十户程度;此等户数亦是利用农闲进行渔业
生产,产鱼量极少,民国6年(1917)渔业年产量为40 370斤”。伪康德 11年(1944)前后,日伪
残酷统治。日本侵略者对水产品“集货”(出荷)加重,伪县公署设置水产监督官,实行水产统
制政并在汤原、莲江口、竹帘设水产交易所,渔民深受其害,渔业生产遭到压抑。
新中国建立以后,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渔业生产历经“以捕捞为主”至“以养
为主,保、捕结合”的过程,得以不断发展。1949—1952年 3年捕鱼721吨,年均240吨。第一
个五年计划时期,5年捕捞1 656吨,年均 331吨。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渔业生产亦在瞎指挥
风下出现严重酷捕滥捞现象,使水产资源遭到破坏。1958年捕捞量1 001吨,1960年882吨。加
之江河污染影响,从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渔业生产严重下降。 1977年—1979年捕捞量仅在180
吨上下徘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变革,渔业政策深入人心,从而使渔业资源得以
充分开发利用,渔业生产迅速发展。进入八十年代,江河水产捕捞日益合理,渔业养殖水面逐
年扩大,鱼种基地建设有新的发展,渔具改革、渔业生产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养鱼专业户、
重点户亦在不断涌现。1981年至1985年捕捞产量均在700吨上下同,比建国初期增长4倍左右。
近年,稻田养鱼有了新突破,1990年全县稻田养鱼面积 5 010亩,产鱼67 635公斤,为稻区农
民致富闯出新路。水产品产量1 664吨,渔业总产值实现2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