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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章 工业企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9年5月,汤原县人民政府成立企业公司,管理国营工业企业,共有干部 23人,设计统、
供销、生产、经理、劳动人事、、秘书6个股。1954年企业公司改为地方工业科,1955年7月改
为工业科,干部减到12人。1958年5月科改为局,干部增至 24人,设生产、计财、供销、总务、
政工5个股。1959年5月,交通科、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并入工业局:改为工业交通局,干部34
人,设生产、计财、供销、路政、手工业管理、总务、政工7个殷。1960年5月,交通、手工业
划出分别设局,工业交通局恢复为工业局,干部减为12人。1962年 8月,工业局改称工业科,
有干部8人。1967年12月,成立工业革命委员会。1970年3月,工业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县革
委工交领导小组。1971年7月工交领导小组复为工业科,干部 14人。1979年县革命委员会工交
办与工业科合并,成立经济委员会。1980年12月,组建“大经委”,干部增加至46人,主管副
县长兼主任,设生产、计财、政工、劳动工资、科技5科及1个办公室。1984年 1月,成立轻工、
建材、二轻、黄金公司,经济委员会的干部减至17人,设生产、计财、人事、审计、秘书 5个
股,配主任1人,副主任3人。1990年经济委员会干部增至24人,设人秘、生产、财务 3个股。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工业生产。

  黄金公司 1980年12月成立,1990年机关编制19人。直接管理黑金河金矿并着手筹建东风
山金矿。

  轻工机械公司 1984年1月10日成立,1990年全系统有职工2 077人。直接管理汤原酒厂、
鹤立酒厂、、汤原电器修造厂、汤原锻压机床厂、汤原造纸厂、汤原包装厂、汤原印刷厂、鹤
立印刷厂、汤原陶瓷厂等9户企业。

  建材工业公司 1984年1月10日成立,1990年全系统有职工896人。直接管理汤原水泥厂、
汤原建筑材料厂、莲江口水泥制品厂、新发砂石厂、汤原大理石厂、汤原防水建筑公司等 6户
企业。

  二轻工业公司 1956年3月成立汤原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干部 18人,直接管理手工业
生产合作社、组。1959年 5月15日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并入工业交通局。1960年成立手工业
管理局及公社工业管理局,1个机构两个牌子,共有干部17人。1962年2月改为手工业管理科。
1967年12月手工业系统与工业系统合并成立工业革命委员会。1973年 6月恢复手工业管理科,
有干部12人。1975年10月改为第二轻工业科,1981年改为二轻工业公司。1990年二轻工业公司
机关有干部13人。直接管理汤原水暖器材厂、莲江口轻工机械厂、鹤立轻工机械厂、香兰农具
厂、汤原纺织机械厂、汤原皮件厂、汤原鞋帽厂、汤原皮毛厂、鹤立制鞋厂、鹤立皮毛厂、汤
原橡胶厂、鹤立橡胶厂、汤原木器厂、汤原塑编厂、汤原综合修理厂等15户集体企业和 1户国
营企业汤原塑料厂。

  技术开发公司 1984年10月成立,共有干部 2人。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及技术引进工作。

  营销信息公司 1984年10月成立,共有干部 4人,负责工业经济信息以及工业企业原材料、
采购、供应和产品销售工作。

  企业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1951年全县工业企业普遍实行厂长负责制,厂、矿中的生
产、行政工作均由厂长负责。1959年 9月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均改厂长负责制为党委领导下的厂
长负责制。“文化大革命”动乱初期。厂长被夺权靠边。1967年以后,各企业相继成立“三结
合”革命委员会,领导企业全面工作。1970年以后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1984年起本县各国营工业企业均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为厂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