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设备管理
第六节 设备管理
1946—1957年期间,本县工业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主要应用钣子、钳子、剪子、手锤、
铁钻等小型工具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亦不完善,工具由生产工人自行保管。1958年以后,开始
购进机械设备,代替手工操作。为适应机械设备不断增加的需要相继建立起设备管理制度,配
专职设备管理员,各较大的企业置有设备管理组(股),小型企业由技术干部兼管设备,建立设
备档案,编制设备保养计划,坚持设备定期保养制度。1990年底,全县工业企业已拥有不同型
号车、钻、镗、刨、铣、磨等切削机床113台,锻压设备 22台,各种专用设备、炉、窑及机动
车1 099台(件),皆建立有较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完好率达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