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黄金

第二节 黄金


  
  

  县内有黑金河、格节河、仙马沟等地出产黄金。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自英国聘请1名技师,始在格节河指挥开采黄金,民国5年
(1916)黑龙江实业公司在黑金河设金矿局,就地招收工人开采黄金。民国 9年(1930)生产黄金
2 500两。 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组织采金株式会社在黑金河、格节河设金矿局,就地招收工
人采金,掠夺中国黄金矿藏。解放前,历代采金均为掠夺式开采,以人工按礴(人工挖坑),用
木板做溜子人工泼溜、人摇簸子,劳动强度大而收效少。同时财东或工头开设赌场、妓院、大
烟(鸦片)馆等,对采金工人进行层层盘剥。

  1945年东北解放后,原合江省实业厅在黑金河成立金矿局,组织当地群众采金。当年小金
河、仙马沟等地皆有群众采金,全县采金人数近千人,年产黄金约300~400两。1950年,全县
采金人数减少至200余人,采金形势处于低潮。1951年4月,将黑金河金矿移交汤原县企业公司
管理,由于采金人数不断减生≯,黄金产量下降。1952年黑金河金矿撤销。1956年,:抗灾自
救,太平川乡组织50多名农民去黑金河采金。在河床两侧挖排水道,跑大毛 (在采过的毛砂中
采金),近4个月共采黄金46两。

  1957年,县人民政府在黑金河成立金矿。由于资源不清,盲目开采,1年只采黄金 20两,
造成亏损局面,1958年金矿停采。此后至1975年,县内黄金生产处于停滞状态。

  1976年中共汤原县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动员各个人民公社采金。全县15个人民公社除汤
旺朝鲜族人民公社外,先后组织起采金队伍,共有 300多人在黑金河、仙马沟采金,裕德、永
发、吉祥等人民公社还远征至萝北县境内采金。因组织不善,经验不足,计酬不合理,社员积
极性不高,劳动效率甚低。1年共采黄金 21两,入不抵出,生产队及个人得不偿失。至1977年,
只有10余人在仙马沟断续泼毛砂,当年产黄金仅13两。

  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在黑金河成立县社联营金矿。由省投资 2.5万元并贷款 5万元购买
100马力红旗牌推土机1台,架设高压线路1公里,安装半机械化跳汰摇床,于10月1日投产。由
于管理不善,操作技术不熟练,当年只采黄金18两。翌年 3月,县社联营金矿改为地方国营黑
金河金矿。5月开始生产,至年底7个月采黄金11两,全年亏损8 600元。

  1980年,总结既往经验教训,用人工按礴、木溜水冲办法采金。省黄金公司拨投资 6千元
修复旧水道;并改进技术,使产量有很大提高,当年采黄金160两。

  1980年12月,成立汤原县黄金公司。经冶金部批准,在黑金河矿区建造一条 100立升采金
船(1040号)。总投资238.1万元,架设12公里高压线路并建变电所1座,耗资27万元。是年全县
生产黄金321两,其中群采190两,收入12。7万元。

  1982年建造第2号采金船(1041号)。总投资211.1万元,同年9月 24日,“汤金1040号”采
金船投入生产。1983年“汤金1041号”采金船亦投入生产,1990年全县生产黄金 2 912两,其
中群采320两,完成工业总产值130万元,实现利润10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