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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白酒

第一节 白酒



  

  本县自清末至解放前先后出现 9家烧锅生产白酒。光复后,1946——1947年汤原县人民政
府、鹤立县人民政府先后接管6家私营烧锅改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

  当时生产设备简陋,生产技术落后,主要靠手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大,劳动效率低。1957
年以后,国家投资修建厂房,增添设备,逐步转为半机械化生产,产量逐年增长。1979年生产
白酒69.2吨,比1956年增长1.5倍,平均每年增长5.5%。194年国家对白酒实行专卖政策,由商
业部门包销,1953年起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制酒原料·由粮食部门按国家计划调拨,
以酒换料仅为少量,故而白酒生产受到限制,企业生产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得到落实,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为
制酒业提供较丰足的原料。实行改革开放后,潜力得以充分发挥。积极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
量。1981年全县两户全民工业企业生产白酒1 205吨,比1978年增长 1.1倍;完成产值233.1万
元,比1978年增长71.7%。

  1990年白酒生产共四户。其中全民所有制 2户(即汤原酿酒厂和鹤立酿酒厂)至1990年有职
工464人,占地面积27 485平方米,建筑面积10 303平方米,拥有动力机械总能力799千瓦,固
定资产净值1 028万元,完成产值658万元,年产白酒3 078吨,实现利税271.1万元。

  白酒生产很久以来即以烈性著称,且散装上市。1935年以来,汤原酿酒厂与中国中医研究
院联合开发生产的“三宝”、“如意”、“参芝猴头”、“合家欢”等30余种低度、营养、滋
补瓶酒,远销北京、广东等8个省市,其中“三宝”酒荣获全国首届轻工博览会铜奖。

   全民企业白酒部分年份产量表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