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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肉类及其他食品加工

第七节 肉类及其他食品加工



  

  汤原肉食品加工厂 隶属商业局食品公司。厂址位于烈士塔后身,食品公司院内。民国至
伪满时期,屠宰及肉类加工皆由个体经营,业者于家中屠宰生猪,上街摆案出售猪肉,谓之肉
床子;亦有占门市者,谓之肉铺。活禽屠宰熏烤后日间用亮匣售于闹市,或夜初沿巷叫卖。饭
店亦有兼营酱肉、头肉、猪手及熏烤鸡、鸭者。

  1949年成立土产公司,设有屠宰场(现卫生防疫站处),1953年迁城东火车道西。1962年迁
至烈士陵园后现食品公司院内,开始加工熟食、肠衣。熟食供应镇内居民,肠衣销往外地。1980
年成立肉食加工厂,1984年投资百万元,进行改造,安装屠宰自动线,始用机械生产,繁忙时
可屠宰生猪120头。食品公司所属鹤立、望江生猪收购站皆能加工熟食。

  1990年拥有场地4 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 423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 138千瓦,设备有
绞肉机、搅拌机,灌肠机,并建有 900平方米冷库及小型水塔,主要产品有猪肉、红肠、火腿、
小肚、粉肠、肉丸、千子等,分生、熟食车间。

  佳木斯市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汤原加工厂 全民所有制,本县唯一市属企业—座落在城东松
花江畔。1976年为佳木斯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汤原仓库,1981年改为加工厂,主要生产生、熟白
瓜子、白瓜籽仁、椒盐白瓜籽、松籽仁,全区 11个市、县、3个农管局和合江林管局为之收集
原料,加工后由省土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出口。

  1990年拥有场地98 880平方米,建筑面积5 331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310千瓦,固定资
产净值79万元。有固定职工38人。当年加工白瓜籽520吨,松籽仁61吨,产值 329万元,盈利1
万元。

  豆腐加工

  自民国2年(1913年)汤原城马国英开始经营豆腐作坊,至1955年全县先后出现 43户。社会
主义改造中个体豆腐坊组成合作社。

  汤原豆腐社 座落在汤原镇胜利街3号(兴华村大米河桥北路西),1956年2月1日由8家豆腐
坊、3家粉坊、2家糖坊、3家牛奶坊组成,社员23人,自有资金10 564元,其中股金2 744元。
主要生产大豆腐、干豆腐、粉条、粉面子、糖稀、牛奶。1957年增置电磨,开始用机械生产。
1956年月县政府为了方便群众增设销售网点,决定将豆腐社划归商业局领导。改革开放以来个
体豆腐坊重新出现,汤原豆腐坊遂解体。

  莲江口豆腐坊 1956年12月21日由6家豆腐坊组成,社员6人,固定资产 300元,1958年并
入公社果品厂。1962年恢复为果品社。1978年2月移交供销社后解体。

  鹤立豆腐社 座落在鹤立镇昌盛路与胜利街交叉处东北角(现皮毛厂),1955年12月17日由
4家豆腐坊组成,社员27人。1956年并入食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