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用电管理 管理体制
本县设有供电局、农电局两个电业管理企业。
电业局 前身为伪康德3年 (1936)所建立的电业所。1980年始改为供电局。后改称电业局。
所属有鹤立、莲江口两个供电所。供电负责香兰农场、汤原农场、汤原县林业局、莲江口农场、
合江良种场、新华农场、梧桐河农场、鹤立林业局、78部队、鹤立镇、吉祥乡、永发乡、裕德
乡、振兴乡、莲江口镇及汤原县城供电、配电、安全检查及收费工作。
农电局 前身为县农村电气化科。1964年成立,1980年改为电业局。局内设有人事股、生
技股、用
电股、调度室、财会股。下属香兰、福隆、望江、竹帘.4个变电所及香兰、正阳、汤旺、
竹帘、胜利、望江、太平川、黑金河8个电业所。全局共有职工100人。负责全县农村用电管理、
线路维修及电费收缴工作。
1990年供电、电业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