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印刷
第二节 印刷
民国18年(1929)汤原县始有印刷工业。至伪满康德2年(1935)全县已发展有7家私人印刷局,
皆使用石版印刷。伪满康德 7年(1940),汤原东兴印刷局,开始用铅字排版印刷,由于日伪统
治者残酷统治,至伪康德11年(1944),7家印刷局已先后全部倒闭。
1950年10月战义可、王家贵、苗昶卿、冯占祥等 4人集资15 500元,在汤原县城内开设兴
业印刷局,至1955年完成产值1.1万元。1956年1月,经过社会主主义改造,兴业印刷局改为公
私合营汤原印刷厂;1966年改制为地方国营汤原印刷厂。
1967年5月,汤原印刷厂在鹤立镇设印刷分厂。1978年5月鹤立印刷分厂独立核算,改为鹤
立印刷厂。
1990年全县印刷工业企业有7户,其中县属全民所有制2户,其他所属集体所有制5户。
汤原、鹤立两个印刷厂主要印刷帐簿、表格、学生本与承揽各种印刷零活。1990年末两个
印刷厂共占地9 218平方米。有房屋2 902平方米,拥有动力机械总能力 140千瓦,有切纸机、
印刷机、铸字机、折页机、钉书机、磨刀机、锁线机等设备33台,固定资产净值达48万元。当
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4.9万元。实现利税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