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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编 交通·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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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县初期,本县境内交通闭塞,运输工具较为原始而简陋。清末,乡间道路开始形成,由
拉荒行走逐渐辟为人行小路或车道。夏季可单骑行走,每遇阴雨则泥泞难行,冬季冰雪覆盖,
驰骋爬梨较为方便。
民国时期,境内几条主要道路及上至通河、下达萝北的土路已经形成。但由于行人寥寥,
路面宽窄不一,弯曲不直,崎岖不平,往往晴通雨阻。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出于掠夺及
搜剿抗日联军之需要,曾强征民夫需修筑警备道,使乡村间有乡到可通,但路况仍很低劣。
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交通运输事业。历经45年的建设,县内交通运输
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截止1990年,境内有绥佳铁路、佳鹤铁路 122.7公里,省级哈萝公路在
县境内有106.3公里,12条县乡公路共258.1公里,3条林业专业公路共 183.3公里,111条农村
公路共 339公里。全县已形成以哈萝公路为骨干,铁路、公路、水路紧密衔接,四通八达的交
通运输网络。
随着交通运输状况的不断改善,昔日笨重的运输工具逐渐为灵便的机动车辆所取代,交通
客货运量亦讯猛增长。1952年全县公路货物运量只1万吨,1962年增加至6万吨,1975年增至11
万吨。1990年增长至72万吨。1962年,全县公路客运量为31万人,1975年增至68万人,1990年
增至112.2万人。全县交通运输基本达到货畅其流,人便其行。
汤原县邮政电信事业,与建治同步,民国及伪满时期发展迟缓,建国以来邮较大发展。
清朝末期,随同裁撤驿站,开办“大清邮政”。本县于光绪三十是年(1907)正式撤驿站,
民国 3年(1914)撤文报局,民国9年(1920)7月始在县域内正式开办三等乙级邮政局,属吉黑邮
务管理局所辖。自民国3年(1914)鹤立镇设置邮寄代办所。
民国元年(1912),汤原县城即设置电报局,但并未派员实施通报。至民国10年(1922)始正
式以三等乙级电报局名义与佳木斯通报;民国18年(1929)始在县域设立商办电话局,开始与佳
木斯县境部分乡镇通话,初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电话网络。
伪满时期,日伪统治者操纵邮政电信机构,事业发展迅速及服务范围受控于敌伪政权,故
尔邮递网络仍局限于重要集镇,一般村屯仍很闭塞。
新中国诞生以来,结束邮电分设体制改造旧邮电落后局面,逐步扩大业务范围,从而使邮
政事业不断更新发展。1990年与1949年相比,本县邮政局所属支局(所)数增加 4.5倍,邮路长
度增加42.7倍,邮递由步班进展为机动化;长途电路增长11倍,交换机容量提高12.5倍,邮路
长度增加42.7倍,邮递由不班进展为机动化;长途电路增长11倍,交换机容量提高12.5倍,并
设有载波设备;电报已应用电传方式,使用传真机和汉林机,电话已由磁石式进展为自动式,
并着手与全国联网,实行直拨乃至程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