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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邮政业务

第四节 邮政业务


  
  

  清末置邮之初,仅营信件传递,稍后相继发展兼营代办业务如银钱汇兑等。伪满大同元年
(1932),汤原县邮政局开办汇兑业务,并逐年增办储金、简易人寿保险、包裹代收、印花税票
代售、证券保管及国债证券等业务;伪康德元年(1934)办理航空邮件、国际邮件业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汤原县邮政业务种类有增有停,目前经营范围愈益系统化。按现行规定
经办代订报刊、国内邮政回执、邮政汇款、代发广告、代收货价外,经办邮件业务按性质分为
函件与包件两类:函件、含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 4种;包件含包裹与快递小包两
种。按处理手续,分为平常邮件与给据邮件,按传递运转方式,分为水陆邮件与航空邮件。

  邮政业务资费多年来均执行全国标准,清末至抗日战争爆发前资费虽有调整,但变化幅度
不大。清宣统2年(1910年)至民国14年(1925)平信标准重量,每重20克,邮资本埠为银币1分,
外埠3分。民国21年(1932)分别调至2分和5分。

  伪康德 2年(1935)一般信函邮资未变,后随物价上涨、货币贬值,邮政资费逐多次向上变
化。

  建国以来,汤原县邮电局均执行邮电部统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平常信件邮资为8分。至1990
年8月开始执行邮电部新颁的新邮政资费标准,平信每函0.20元。

   国内邮政常项资费表
   单位:元



  建国以后,国民经济迅速发展,邮政业务不断扩大,全县邮政交换量日益增加。1990年与
1952年相比,汤原县邮局函件出口计费交换量增加3.7倍,包件出口计费交换量增加7.9倍,汇
票出口计费交换量增加5倍。

   几个年份邮政交换量比较表


  
  集 邮

  本县集邮活动始于群众自发。解放后,少数职工干部及个别知识界人士自行集邮,不为社
会所知,亦少交流。随时代发展,群众性集邮活动日渐兴旺。1984年汤原县集邮协会正式成立
并产生协会理事会。截止1990年末,全县共举办两次邮展,1983年3月在县总工会展出1次,有
27个专题、53个柜、2 565枚邮票,其中国际邮票288枚;1984年3月在县邮局展出1次,共展出
专题纪念邮票1 678枚。1990年末,汤原县邮电局集邮台售票款额累计116 480枚,纯收入47 1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