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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污染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污染


   
   

  水污染

  本县境内环境污染重要方面在于江河及地下水。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渗而入
水体,所含有害物质及有机毒物使水生物及人体健康遭受威胁。

  工业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开矿、制革、制酒、屠宰等行业。近几年调查资料表明:1983年
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8.5万吨,不符排放标准者31.26万吨;1985年工业废水排放量300.7万吨,
仅处理 76万吨,不符排放标准者224.7万吨,占75%.绝大多数工业废水不经处理排入江河。汤
原造纸厂1985年排放废水65.4万吨,经处理的仅为 30.6%,直接流入汤旺河。经废水化验,PH
值为 10.82(国家标准6—9),COP为2 108.85mgk,超标准7倍,悬浮物为11 648mgk,超标准23
倍。黑金河金矿与莲江口劳改支队造纸厂不同存在排水污染问题。皮革厂、酒厂等工业废水处
置不当任其流出厂外或渗入地下。1988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428.44万吨,经过处理的162万吨。

  医疗废水中含病原体污水,城乡医院均存在不经处理任意倾倒现象。据汤原县中心医院及
鹤立镇医院统计,每月约排放含病毒污水 250吨左右,均严重超标。汤原城内自来水第一水源
深井临近县医院,医疗污水渗入地下使大肠杆菌等病原体超标。

  县城汤原镇,生活污水多年来任意倾倒于街道两侧,污水与雨水汇流四溢,或淌入排水明
沟或渗入地下。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与清除亦缺少统一安排,夏季蝇蛆孽生,冬季积污成冰,严
重污染城镇环境。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城镇生产、生活中排放之废气与烟尘等。1985年,全县工业生产及居民
生活燃煤,共向大气中排放烟尘3135.6吨,SO715.12吨,烟尘2 541.69吨。

  除烟尘污染外,尚有粉尘污染大气。县水泥厂全年燃煤 6 000余吨,废气排放总量14 062
吨,工业粉尘 208.4吨。全县汽车、胶轮车、手扶拖拉机、摩托车在运行中,油料燃烧后约有
接近原重量1%烟气和废气排向大气中。

  噪音污染

  随着工业生产发展,城镇噪声日甚一日。多数工厂无防噪音设备,新建与改建工业项目亦
很少执行“三同时”规定,投入生产即机声轰鸣、震耳欲聋。鹤立林业局刨花板有 3处噪声源,
据测刨片机车间噪声为 98分贝(A),球磨车间为103分贝(A)。设在城区商店与居民之间的水暖
器材厂,鼓风机鸣叫及电锤击打声使就近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群众要求消除噪声。交通噪
声亦超过标准,测试汤原北路段,噪音高达 90分贝(A)之多;公众高声广播喇叭及商业、服务
业、个体商贩等投放之广播声响亦使城镇噪声加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