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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污染防治

第二节 污染防治


   
  

  防止新污染源

  近年,各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防止新污染源产生。1981年以来,全县新建25
个企业项目中 90%执行“三同时”规定。汤原牙签厂1981年建厂时即按要求购入链条炉,次年
投产时投入运转,经测试效果良好,达一级标准,免征排污费。5年共节约烟尘排污费5万元。
汤原、鹤立两个酒厂及汤原、香兰两年制油厂,在上报扩建厂房同时上报环保设施计划,设计、
施工与环保设施同时进行。主体工程完工,环保工程亦随之告竣投入使用,几经测试,排污标
准全部全格,免缴排污费。此外,县内尚有 10%新建或扩建单位对“三同时”规定执行稍差。
汤原食品公司1983年建库时,对屠宰废水强调无污染物,不做任何处理,擅自排放。乡镇企业
局建办公楼时环保设施未做考虑。对此,环保部门均适当教育,予以罚款并限期治理,这两个
单位现已采取相应措施。

  治理老污染源

  1、对已造成污染、危害较大且短期内不易治理项目, 建议实行关、停或迁厂。县皮毛制
革厂座落在县城人口集中居民区内,制革车间排放铬鞣污水经常流入附近居民院内或园田之中,
影响群众生活,现已迁至城外下风向处,并在新建车间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汤原土产公
司面碱厂亦在居民区内,多年来制碱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居民饮用水显示目录,群众反响甚大。
调查得知该厂生产方式陈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而又短期内不能治理,建议并经县政府批准,
使该厂关闭。

  2、发动广大群众,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综合治理。 造纸行业污染环境甚重,废弃物除
污染大气和水体,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县环保部门根据各厂经济、技术力量及环境质量评价,
区别对待。莲江口农场造纸厂,经济、技术力量较好,过去未经处理排污,直接影响居民生活
并污染松花江水体。近年来该厂重视综合治理,用于环保资金达60万元。县环保部门返回治理
费6.5万元,1983年建可容污水9万立方米氧化塘 1处,1985年投入使用。现在莲江口造纸厂废
水PH值由10—11降至7—8,悬浮物由477毫克/升,降至 89毫克/升。被市环保局列为造纸工业
污水处理研究项目,该厂1984年自行设计日处理白水 3 000吨封闭循环用水装置,使吨纸耗水
量300吨降至190吨,白水处理后供漂洗、蒸煮之用。每年可回收纸浆 20吨、滑石粉600吨,减
少污水排放量31万吨。

  3、采取建改结合中、综合利用方针,对全县170台锅炉积极进行改造。至1990年已改造锅
炉80余台,占锅炉总数47%;达标率为83%。对于新增加锅炉,坚持引入合乎除尘标准并经过试
验的先进的锅炉,合理布局,逐步向集中供热过渡,从而节省燃料,减少烟尘排放。

  综合利用“三废”

  部分企业积极开展“三废”综合利用。莲江口农场造纸厂1983年安装喷放枪,增添螺旋挤
浆机、双辊挤浆机等设备,提取黑液80吨浸浇煤灰,拌以少量废油与煤重新燃烧,既处理黑液,
又增加综合利用价值。该厂还利用旧设备制造蒸汽贮罐,在生产用汽负荷低时贮存余量,保证
用汽高峰供汽,使锅炉效率提高5—10%,每日多产蒸汽7—14吨;还用回水余热取暖,1个冬季
节煤500余吨。

  环境保护投资

  本县自1981年起收取超标排污费。至1990年已征收近 300万元,大多下拨给急需的工厂企
业,用于烟尘、污水及部分粉尘治理,已收到一定的成效。